西宁市广鑫大道北段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审批
青海-西宁-湟中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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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1-14

项目名称 **市广鑫大道北段老旧管网更新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工业园区 占地面积
(平方米)
9777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冯向强
联系人 王伟 联系电话 152****6357
项目投资(万元) 9698 环保投资(万元) 19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7-12-31
建设性质 改建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建设内容及规模 改造广鑫大****加油站甘河滩站以北约60米-广鑫大道与马莲路交叉口)给水管道5.31公里(DN200球墨铸铁管),改造雨水管道10.1公里(DN300-DN800抗硫酸盐钢筋混凝土I级防腐管),改造污水管道5.31公里(DN400-DN600抗硫酸盐钢筋混凝土Ⅱ级防腐管)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现场100%设置扬尘污染防治监督牌、施工现场 100%围挡、出入车辆 100%冲洗、施工现场 100%洒水降尘、建筑物料100%密闭存放、现场裸露土100%覆盖、土方施工 100%湿法作业、暂不开发用地100%覆盖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其他措施:
施工期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施工现场设置移动式厕所或使用周边已建公共厕所,废水不外排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人员生产废水主要为工地运输车辆车轮车身冲洗废水,可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固废 环保措施:
(1)工程施工阶段产生的弃方统一清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消纳场堆放(2)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弃建材、包装材料等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3)施工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联系,及时处置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并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养成不乱扔废弃物的习惯,以创造卫生整洁的工作环境。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选择达到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机械和设备,合理制定施工计划,噪声较大的施工设备工作位置尽量靠场地中间,远离敏感点。(2)禁止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等高噪声设备夜间作业,具体作业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昼间高噪声设备施工时间应为8:00-20:00,并设置临时隔声屏障。(3)在施工前向敏感点居住居民解释施工时可能发生噪声影响,加大与周围居民沟通,积极听取周围公众意见,接受监督。(4)原材料、弃土(渣)运输车辆主要集中在昼间,在途经路段附近有居民点的路段时,应减速慢行、禁止鸣笛。(5)加强环境管理,接受环保部门环境监督。为了有效控制施工噪声对城市环境的影响,除落实有关的控制措施外,还必须加强环境管理。(6)施工单位应贯彻各项施工管理制度。施工单位要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7)做好宣传工作,倡导科学管理和文明施工。(8)定期检修施工机械,防止异常噪声产生。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1)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后及时恢复植被。(2)合理规划,做好土石方的纵向调运,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3)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教育,保护自然**。(4)在挖掘时,应将表层土壤分别保存,施工完毕后,再回填,尽可能保护表层有肥力的土壤,集中堆放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便于后期绿化利用。(5)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尽量减少过多的施工区域,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施工完毕立即恢复植被或复垦。(6)工程弃土应及时清运,避免雨季造成水土流失,弃土可用于施工中的填方土。
承诺:**** 冯向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冯向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4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