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金口农贸市场五楼2号商铺交易流拍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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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标的编号 标的名称 公告性质 统一交易标识码
****
**市**区**口金源路14号农贸市场五楼5间商铺挂牌出租
GJB2025-208
****农贸市场五楼2号商铺
其他
C01-124********5190362-****1024-035468-2
公告内容
交易信息 (流拍)
标的名称: ****农贸市场五楼2号商铺 组织方: ****交易中心市直中心
公告编号: 惠公易产市直[2025]105号 报价开始时间: 2025-10-24 08:30:00
交易编号: GJB2025-208 自由报价结束时间: 2025-11-14 10:00:00
底价(万元): 0.2034 竞买保证金(万元): 0.6
报价幅度(万元): 0.01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1-14 09:00:00


交易条件说明

项目交易条件说明

一、项目情况

序号

标的名称

出租面积(平方米)

月租金底价(万元)

出租期限(年)

竞价保证金(万元)

竞价增幅(元/次)

1

****农贸市场五楼1号商铺

107

0.0963

4.5

0.3

100

2

****农贸市场五楼2号商铺

226

0.2034

4.5

0.6

100

3

****农贸市场五楼3号商铺

88

0.0792

4.5

0.25

100

4

****农贸市场五楼4号商铺

60

0.0540

4.5

0.15

100

5

****农贸市场五楼5号商铺

160

0.1440

4.5

0.45

100

二、项目交易条件和要求

1、竞价方:竞价方须是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所经营的项目必须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租赁日期以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承租方应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3、标的物业以首年月租金作为底价进行网络竞价,加价幅度为100元/次:

4、履约保证金为:3个月租金(租金以中标价为准)。

5、租赁合同签订后,租金上浮标准:每满3年每月租金按原租金标准递增2%。

6、标的物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仅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承租人需自行承担合同无效风险;建筑、消防、燃气、室内装饰装修等方面可能不符合现行强制性标准,承租人须自行验收并承担使用风险;

7、承租方须自行到有关部门了解办理相关经营手续所需资料,且按照实际经营用途自行办理一切行政审批、许可、装修报建和消防报建、用水用电、环保卫生、租赁登记、工商登记、经营证照等所有相关手续。出租方应提供力所能及的、现有的相关资料配合承租方办理上述经营手续,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出租方仅承担提供必要的现有资料的义务,不承担承租方办理(或变更)手续无法批准的任何风险、损失和责任,承租方不得以此理由拒缴租金,否则承租方已交纳租赁合同项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8、承租方须守法经营,未办理完成消防备案手续的,不得开展营业活动。出租人在协助竞得人办理消防备案手续过程中,仅负责提供出租物业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明。承租方不得在标的资产内从事违法活动,承租方因违法或违规使用租用标的资产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使用租赁标的,不得改作它用。所产生的振动、噪声、气味、烟雾或者其他污染,须符合我国及本地相关法律法规。

10、租赁标的交付后,经出租方同意承租方可以按实际情况要求对租赁标的进行整改及装修,整改装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在装修前,应向出租方提交规范的装修施工图,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承租方方可施工。

11、承租方在装修过程中不得破坏租赁标的的主体结构。承租方在装修时如需拆除原始的内墙或增加内墙,须符合有关建筑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出租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必须将租赁标的保持现状,不得擅自拆除,装修的租赁标的内不可移动的附着物(包括但不限于天花板、门窗、地板、上下水管、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照明系统的电线及桥架)无偿归出租方所有。

12、承租方不得转租,如发现转租情况将终止租赁合同,同时履约保证金不予退回。

13、承租方应按合同约定用途及租赁标的的性质合理使用租赁标的。如因承租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标的毁损、灭失的,承租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4、****政府与法律所有规定及条例。备好、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环境等设施及设备的正常安全工作,并承担因承租方过失所造成事故的法律后果。

15、标的按现状为准进行公开挂牌竞价出租(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水电到户、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请意向人员在本出租公告截止前自行到现场核实不动产现状情况;意向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认可交易标的之现状,并对自己的竞价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出租标的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承租方不得以此为由向出租方索赔或调整租金。

16、租赁期间,一切因租赁物业产生的相关规费、水电费、卫生费、电话费、网络费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

17、项目网上成交后,请成交候选人先等待3日(此3日为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以网上成交日次日起计),若公示期内无质疑或投诉,则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件****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成交手续。成交手续办理后凭成交通知书及相关证明于5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交易合同,持合同原件前****交易中心市直中心办理退还竞价保证金手续,****交易中心市直中心提交一份交易合同原件备案;竞得候选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交易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以退回。未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网上限时竞价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成交人交纳的竞价保证金,需退回的,自向公共**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提交成交合同原件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原路原额退回。

三、质疑或投诉事项约定

非因法定交易程序引发的质疑、投诉,由委托方****负责处理。竞价人对竞价结果提起质疑或投诉的,应当在网上挂牌竞价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质疑或投诉提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必须是竞价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在质疑或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质疑或投诉;

3、质疑或投诉必须向委托方****提出,质疑或投诉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现场递交。质疑或投诉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由质疑或投诉提起人亲笔签名且按压指纹,质疑或投诉提起人必须签署送**期、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4、未按规定提起的质疑或投诉将不予受理。

5、委托方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云**路27号;

联 系 人:莫先生

联系电话:185****6883

6、相关图片点击“实物图”查看。交易合同、办理成交手续需要携带的证件等请点击“交易文件”查看。

7、如需查看标的物请致电委托方,委托方联系人:莫先生,电话:185****6883(正常工作日接听)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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