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台市2025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审批
江苏-盐城-东台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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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号: 苏政地J(2025)15号 发布机构: ******厅
生成日期: 主题分类: 土地 组配分类: 建设用地审批 体裁分类: 批复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限期: 长期
**市2025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





苏政地J〔2025〕15号

****政府关于**市2025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市呈报的(东)地呈字[2025]第5号农用地转用方案、土地征收申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批准你市2025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0.3278公顷,其中:农用地转用0.3203公顷(耕地0.3158公顷)、未利用地0.0075公顷;征收集体土地0.3278公顷。具体为:

同意你市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将****居委会、丁新村的0.3203公顷(耕地0.3158公顷)集体农用地、0.007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请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其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同意你市的土地征收申请,将0.3203公顷(耕地0.3158公顷)集体农用地、0.0075公顷集体未利用地征收为国有,并纳入国土空间“一张图”实施监管。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者变更登记。

三、你市要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确保“三区三线”管控要求、生态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2025年5月2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办公室印发 2025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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