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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划拨供地的批复
安府函〔2025〕509号
****规划局:
《关于**(**)X波段双偏振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划拨供地的请示》(安自然资〔2025〕50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经2025年11月3日县自然资****委员会第13次会议研究,原则同意将位于**县岳城街道**村15组的1263.56平方米(约1.90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按征地成本61.6603****气象局,划拨土地用途为公用设施用地,土地使用年限为长期。
此复。
202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