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八号令)的要求,地块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地块,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委托**华泽水保****公司对该地块开展初步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公示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相关内容。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市**瑞府建设项目(一期)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第一阶段调查报告
2、项目地址:
**市**瑞府建设项目(一期)地块位于迎宾路东侧、**街北侧、额尔齐斯路西侧、宝石酒店南侧,****中心坐标N47°48′00.52″,E88°07′18.31″,占地面积为26338.13m2。
3、地块四至:地块南侧为**街,地块东侧为额尔齐斯路,****酒店、****粮食局,粮食局以西为迎宾路。
4、规划用途:根据**市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阿市(2025)规条字18号),拟将该地块用地性质转变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二、调查结论
本次调查历史卫星图片、资料收集分析、现场踏勘、人员访谈各个环节的调查结果可相互支撑、相互印证。
调查结果表明:调查地块最早追溯2003年,主要为民房,至2014年一直未发生变化,2014年以后对民房逐步进行了拆迁,土地闲置,至今一直为空地,未进行其他工业活动,地块内也未进行固废堆放、危险废物堆放及掩埋等,地块内也无工业废水排水渠等通过,地块内无其他对土壤环境的潜在污染风险源,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内未发现污染痕迹,调查地块内及周边1km范围内当前和历史上无土壤污染事故发生,对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造成影响的可能性较小。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可进行开发利用,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第二阶段调查,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结束。
目前报告已完成并送审,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对报告进行公示。
三、委托单位
单位:****
四、地块调查机构
单位:**华泽水保****公司
联系人:马工
联系电话:099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