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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7年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对****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县庙沟门镇石岩梁村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省**市**县庙沟门镇石岩梁村****内,未新增占地,建设60万吨/年煤矸石制砂生产线一条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四部分组成。
公示内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王贝
联系电话:153****4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