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第2025-073号地块

审批
河南-郑州-巩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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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2025-073号地块
发布单位:**** 开始公示时间:2025-11-14 13:23
项目名称 **市第2025-073号地块
公示单位 ****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60天 公示时间 2025-11-14 13:23 至 2026-01-13 13:23
行政区划 **省-**市-**市 地块面积(m2) 29458.72
地块规划用途 二类居住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市杜甫路以东、人民路以北、**路以西
经度 112.966806 纬度 34.752228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5-11-06 至 2025-11-14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 单位联系人 胡晓娜 单位联系电话 182****2213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胡晓娜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82****2213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李石壮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36****4878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市巩****人民政府西侧约40米
报告主要结论

**市第2025-073号地块(以下简称“调查地块”)位于**市杜甫路以东、人民路以北、**路以西。地块四至范围:****路、南至人民路、西至杜甫路、北至绿地,地块中心坐标东经112.966806°,北纬34.752228°,本次调查面积为地块的使用权面积,总占地面积29458.72 m2,约合44.19亩。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第59条第二款规定,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土壤污染状****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自然**主管部门组织评审。调查地块由城镇村及道路用地(城市)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需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及《**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相关规定,经过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地块当前和历史上均无潜在污染源、无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且地块周边当前和历史上的污染源不对其构成影响,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低,地块环境处于可接受水平,可以满足二类居住用地开发要求,无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调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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