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聚颜新材料有限公司年加工2万吨色母粒建设项目(一期年产1050吨色母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审批
江西-宜春-高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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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发布机构:
****环境局
文件编号:
发文日期:
2025-09-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
****年加工2万吨色母粒建设项目(一期年产1050吨色母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年加工2万吨色母粒建设项目(一期年产1050吨色母粒)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相关规定,经审议,我 局 拟对受理****年加工2万吨色母粒建设项目(一期年产1050吨色母粒)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内容摘自环评)公示期为 2025-09-09至2025-09-15,5 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做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795-****965
通讯地址:****中心A座3楼环保窗口
邮编:330800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编制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年加工2万吨色母粒建设项目(一期年产1050吨色母粒)
**省/**市/**市/**市蓝坊镇高丰公路以南
****
******公司
**项目,位于**市蓝坊镇高丰公路以南,****审批局备案同意(2504-360983-04-01-372098),符合产业政策。项目购置**市蓝坊镇的工业用地进行建设,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15°27′31.115″,北纬28°23′49.879″。项目四至:本项目东面、北面为蓝湾镇散户居民,西面为农田,南面紧邻建筑物为空置厂房,西北面为蓝坊水管站。。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厂区占地面积为6885.96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综合办公楼、原料仓库、成品仓库等、给排水供电工程及废水治理设施,**废气、噪声、固废治理设施。一期项目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050吨色母粒的生产规模。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总投资的0.25%。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目标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 (二)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原则,合理制定废水收集处理方案和综合利用方案。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旱地灌溉。 (三)大气污染防治要求。应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减少废气产生量。根据废气中污染物的类别和性质,采用成熟可行工艺处理,确保废气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投料混合粉尘、挤出废气、食堂油烟,投料、混合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 DA001排气筒(15m高)排放;挤出废气经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 DA002排气筒(15m高)排放;食堂油烟使用高效油烟净化器对油烟进行处理,经净化后的食堂烟气从专用烟道排出;其它通过采用定期喷雾洒水抑尘、加强厂区周边绿化等措施减轻其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废气达标,如果实际生产中无法确保厂界污染物达标或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需对废气进行进一步治理并有组织达标排放。 运营期工艺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4部分:塑料制品业》(DB36/1101.4-2019)表1有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和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挥发性有机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炭黑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中二级标准和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食堂油烟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2中的小型标准。 (四)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要求。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密炼机、双螺杆挤出机、输送机、单螺杆挤出机、搅拌机、切粒机、注塑机及其它机械设备等。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平面布局,采取隔声、减振等综合措施治理;同时加强设备维护,避免设备故障带来的高噪声等,以减少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其中**丰路一侧的厂界北噪声排放执行4类标准。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要求。应按“**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认真落实各类固体废物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沉淀碎屑、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注塑样品、隔油池废油等;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机油桶、废弃的含油抹布及劳保用品等;生活垃圾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垃圾。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等相关环保手续,贮存过程应认真落实相关环保要求,危险废物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转。 应在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厂区设置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设计、建设、运行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要求。按照“源头防控、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的原则进行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按照报告表有关要求采取分区防渗措施,管线敷设尽量“可视化”。加强防渗设施的日常维护,对出现损害的防渗设施应及时修复和加固,确保防渗设施牢**全。一旦发现泄漏,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排污口规范化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各排放口处应设立标志牌。 (八)卫生防护距离。根据报告表确定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延50m,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环境敏感点。****政府和规划部门,严格控制好本项目周边规划,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九)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我局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十)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健全企业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管理体系,制定全厂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应与相邻企业、当地政府进行有效衔接,定期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应急演练。项目配套的环保设备设施应落实安全生产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生产相关手续,报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有效防范因污染物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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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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