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咸隆基乐叶BC2.0高效电池技改项目

审批
陕西-西安-新城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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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1102MAB2KWM642常鹏飞
宣梦**省西咸新区泾河**
**省西咸新区泾河**泾干二街215号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西咸隆基乐叶BC2.0高效电池技改项目****
2021版本: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C382-C382-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
**西咸新区泾河** **西咸新区泾河**
经度:108.912500 纬度: 34.534444****环境局
2025-05-20
市环批复〔2025〕47号****1102MAB2KWM642001V
2025-06-06235744.42
1348****
****1102MAB2KWM642****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916********2009337******公司
****0139MA6U4KC16K2025-06-01
2025-06-072025-12-07
2025-10-172025-11-13
https://www.****.com/cn/bulletin/longi-efficient-battery-technical-renovation-project-completion-environmental-protection--public-notice/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项目性质为技改,项目属于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中的太阳能电池片生产项目性质为技改,项目属于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中的太阳能电池片生产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8.2GW高效BC电池年产18.2GW高效BC电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技改项目工艺流程为:清洗一扩散1—扩散2—激光图形1—清洗二—扩散3—扩散4—激光图形2—清洗三—清洗三(PSG清洗)—ALD—PECVD1—PECVD1—丝网印刷、烧结—测试分选。技改项目工艺流程为:清洗一扩散1—扩散2—激光图形1—清洗二—扩散3—扩散4—激光图形2—清洗三—清洗三(PSG清洗)—ALD—PECVD1—PECVD1—丝网印刷、烧结—测试分选。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加强废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气,硫酸雾有组织排放、甲醇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氨和硫化氢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相关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61/T1061-2017)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要求,厂区内最高监控点浓度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其他废气排放应分别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相关标准要求。2、加强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南北两区生产废水中稀酸废水和稀碱废水分别收集处理后回用,其他废水经处理后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应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和****处理厂纳管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落实省市碧水保卫战方案相关要求,强化污水治理设施。3、强化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等均应按要求硬化并满足防渗要求,定期开展防渗补漏工作,确保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4、强化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相应标准限值。运营期项目北厂界噪声贡献值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限值要求,其他厂界噪声贡献值满足3类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噪声应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要求,避免噪声扰民。5、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出现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或交由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置,含氟污泥、收集尘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分类收集统一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6、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制定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环境监测计划并定期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落实清洁生产提高环保水平。1、一般酸性废气设碱喷淋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含氮氧化物的酸性废气布设四级喷淋塔串联处理系统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扩散废气设硅烷燃烧筒+防爆除尘器+一级喷淋塔通过排气筒排放;镀膜废气布设硅烷燃烧筒+防爆除尘器+一级酸喷淋塔通过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布设设备自带燃烧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项目废气在采取上述措施后,根据实际监测结果可知,均可达标排放。2、本项目运营期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及清净下水三部分。其中,生产废水主要包括制绒酸性废水、浓碱废水、稀酸废水、稀碱废水、镀膜废气处理吸收塔排水、酸碱废气处理设施排水、车间地面保洁用水等。清净下水为设备冷却排污水,水质较清洁,****处理站最终排放池。纯水站浓水,属于清洁下水,****处理站最终排放池。除稀酸废水和稀碱废水外其余生产废水、生活污水分别进入****处理站(设计处理规模为36000m3/d),经“物化处理系统+反硝化处理”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进入最终排放池,最后经市政排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稀酸废水和稀碱废水经二级除氟装置+中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工艺。****处理站处理后,外排废水中各类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GB30484-2013)《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处理厂处理接管标准要求。可以实现达标排放。3、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贮存库、化学品库等进行重点防渗,对厂区地面等进行一般防渗。并定期进行巡检。4、本项目采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振等措施来减少噪声对外界的影响。经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敏感点新庄村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5、污泥、布袋收集尘收集后,协同处置(交予******公司进行协同处置);废硅片、废包装物、废滤芯、废树脂、废RO膜、废石英砂、废石英舟、炉管、石墨舟和损坏花篮、废丝网版,****回收部门(**溢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予环卫部门处理;废油脂,专用容器盛放交予有资质单位处理。 含有机溶剂、酸碱液的沾染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填料、喷淋塔沉渣、过期化学品、****实验室废液、废铅蓄电池、废含汞灯管、废助焊剂、废绿胶及其沾染物,属于危险废物,交予有资质单位(**海螺****公司、****公司)进行处置。企业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综合利用协议,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6、据调查,围堰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已建成,并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技改完成后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编并获得备案(备案编号为:619905-2025-27-M),同时进行了定期应急演练。
****公司内部管理,统一编号规则,根据最新《排污许可证》及环保管理台账要求,将排气筒名称统一变为车间号+废气类别名称(收集处理生产工序名称),但环保设施及其收集处理范围、风量、排气筒同编号均不变,仅是排气筒名称变化,特别是DA007、DA008、DA024排气筒名称中补全了收集处理生产工序名称。同时,DA020对应的 2 套活性炭吸附装置废气收集情况,由原本的 6 条生产线和 3 条生产线调整为 5 条生产线和 4 条生产线,但生产线(设备)的总数量不变。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合理的环境诉求。2、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的环境权益。3、项目投运前,应按照**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相关要求,及时从省厅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并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相关手续。1、根据调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建设竣工和调试均进行了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2、企业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进行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3、企业已按照**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相关要求进行污染物总量交易,并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并获得排污许可证。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1010.92 849.18 0 1010.92 0 849.18 -161.74
1010.92 724.56 0 1010.92 0 724.56 -286.36
191.682 128.295 0 191.682 0 128.295 -63.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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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82 35.124 0 32.49 0 35.454 2.634 /
8.7623 15.87 0 8.7623 0 15.87 7.108 /
23.093 21.959 0 12.566 0 32.486 9.393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处理站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及****处理厂纳管标准 已建成,处理规模15000m3/d pH7.4-7.8,COD20-27mg/L,BOD5 7.9-10.1mg/L,悬浮物6-9mg/L,氨氮1.92-2.35mg/L,总磷0.22-0.24mg/L,总氮7.6-8.25mg/L,氟化物2.68-2.77mg/L。
2 ****处理站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及****处理厂纳管标准 已建成,处理规模21000m3/d pH7.4-7.8,COD20-27mg/L,BOD5 7.9-10.1mg/L,悬浮物6-9mg/L,氨氮1.92-2.35mg/L,总磷0.22-0.24mg/L,总氮7.6-8.25mg/L,氟化物2.68-2.77mg/L。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一般酸碱废气处理设施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 二级碱液喷淋塔 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1.11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4.18mg/m3.
2 一般酸碱废气处理设施(含扩散工序)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 二级碱液喷淋塔 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1.1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3.74mg/m3,氯气排放浓度最大值0.6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2.8mg/m3。
3 含氮排废气处理设施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 四级喷淋塔 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12mg/m3,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1.34mg/m3,硫酸雾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5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795kg/h
4 有机排废气处理设施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61/T 1061-2017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 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6.91mg/m3。
5 硅烷排(扩散1)废气处理设施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 燃烧筒+防爆袋式除尘器+一级喷淋塔 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3.8mg/m3。
6 硅烷排(ALD镀膜、PECVD镀膜、扩散3)废气处理设施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484-201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4554-1993) 燃烧筒+防爆袋式除尘器+一级酸喷淋处理 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2.8mg/m3,氨排放浓度最大值1.08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012kg/h
7 废水处理站酸性废气处理设施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0484-2013) 三级碱液喷淋塔 氟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1.16mg/m3,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2.91mg/m3。
8 废气处理站恶臭气体处理设施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1993) 一级酸喷淋+活性碳吸附 氨排放浓度最大值1.06mg/m3,排放速率最大值0.0308kg/h;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0.27 mg/m3, 排放速率0.00785kg/h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产噪设施治理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 12348-2008北厂界4类,其余厂界3类 优选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等措施 北厂界昼间最大值68dB(A),夜间最大值55dB(A);其余厂界昼间最大63dB(A),夜间最大54dB(A)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土壤、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生产车间、危险废物贮存库等均应按要求硬化并满足防渗要求,定期开展防渗补漏工作,确保项目对土壤、地下水环境质量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 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已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方位进行控制。危险废物贮存库、化学品库等进行重点防渗,对厂区地面等进行一般防渗。并定期进行巡检。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出现二次污染。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规定,集中收集定期外售或交由有资质的厂家回收处置,含氟污泥、收集尘协同处置;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有关规定,分类收集统一交由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污泥、布袋收集尘收集后,协同处置(交予******公司进行协同处置);废硅片、废包装物、废滤芯、废树脂、废RO膜、废石英砂、废石英舟、炉管、石墨舟和损坏花篮、废丝网版,****回收部门(**溢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予环卫部门处理;废油脂,专用容器盛放交予**维****公司处理。 含有机溶剂、酸碱液的沾染物、废活性炭、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废填料、喷淋塔沉渣、过期化学品、****实验室废液、废铅蓄电池、废含汞灯管、废助焊剂、废绿胶及其沾染物,属于危险废物,交予有资质单位(**海螺****公司、****公司)进行处置。企业已签订危废处置协议、综合利用协议,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妥善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强化风险防范意识,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加强日常维护、检修,制定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和环境监测计划并定期演练,防止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落实清洁生产提高环保水平。 根据调查,围堰等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等已建成,并进行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项目技改完成后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重新修编并获得备案(备案编号为:619905-2025-27-M),同时进行了定期应急演练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处理站;2、固废废物暂存及处置方式依托现有工程;3、废气处理措施依托现有工程;4、辅助工程及公用工程依托现有工程1、已落实,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可做到达标排放。2已落实,一般固废暂存于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最终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于危险废物贮存库暂存,最终交予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3、废气处理设施依托现有工程已落实,根据实测可做到达标排放;4已落实,辅助工程和公用工程无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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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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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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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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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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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加强与周边公众的沟通,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合理的环境诉求。2、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公众的环境权益。3、项目投运前,应按照**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相关要求,及时从省厅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并按要求取得排污许可相关手续。1、根据调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建设竣工和调试均进行了信息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提出的意见。2、企业已经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要求进行了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3、企业已按照**省主要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相关要求进行污染物总量交易,并获得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并获得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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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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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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