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机构崇明区城桥镇静态交通道路停车收费管理项目项目的履约验收结果公告

其他-验收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一、合同编号:11N342********251

二、合同名称:**区城桥镇静态交通道路停车收费管理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区城桥镇静态交通道路停车收费管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地 址:**市**区**大道8188****中心2号楼541

联 系 方 式:021-****2562

供应商(乙方):****

地 址:**市**区城桥镇**洪路97号11幢101室

联 系 方 式:137****5443

六、合同主要信息

服务内容:1)道路停车收费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 收费人员换装
3) 道路停车收费 POS 机器租费及平台费用
4) 道路停车收费日常运行费用

服务要求:1) 管理人员及协管人员需符合劳动法要求,依法缴纳社保;
2) ****停车场协管员,管理与监督协管员履行职责;
3) 按规定征收及解缴道路停车费;
4) 执行市、区相关部****停车场的决定;
5) 按规定报送统计资料和数据;
6) 管理部门交****停车场管理的事项。
7) 磋商人所有服务应当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且其质量完全符 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或地方标准。杜绝磋商人所提供的服务侵犯任 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合法权利。
8) 磋商方因管理不当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安全事故等相关法律 责任均由中标方自负,
采购方概不负责。
9) 磋商方必须加强对相关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 安全问题由磋商方自行
负责,采购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10) 道路停车场协管员应当每天将所收取停车费上缴至协管单位,协管单 位应当在次日内上缴
指定的财政帐户。
11) 停车协管员的工作任务应依据《公共停车场 (库) 经营管理服务规范》 规定的流程和要求
执行。
12) 不得转包规定:磋商方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进行转包经营。

服务期限:2025 年 1 月 1 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

服务地点:涵****停车场路 10 段条,道路停车总泊位数 211 个

七、验收日期:2025年11月1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郭磊、宋云飞

九、验收意见: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4
验收公告
关于上海市崇明区交通委员会机构崇明区城桥镇静态交通道路停车收费管理项目项目的履约验收结果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