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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区JSC1-0403单元3-10-12地块项目(调整)公示如下:
1、 建设工程名称:**区JSC1-0403单元3-10-12地块项目
2、 建设地点:**区**镇,**海盛路,南至**大道,西至海芙路,北至长堂河。
3、 规划用地性质:二类三类住宅组团用地(Rr2Rr3)
4、 建设工程性质:居住建筑及配套
5、 容积率:不大于1.25
6、建筑高度:不大于36米。
公示期: 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3日
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11月30日前反馈至**市******局。
******局反馈意见请邮寄地址:**大道1800******局,邮编:200540,请在信函封面上注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公示意见”,也可到**区**镇规****办公室反馈意见。
备注:经济技术指标以最终核发的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景观构架、景墙、下沉庭院、楼梯、风雨连廊、采光窗、消防车道、绿化、公共通道、公共滨河空间、园墙、园路以相关部门意见为准;
停车位数量、位置以交通部门意见为准;
地块机动车出入口以交警部门意见为准;
风井及燃气调压柜以后续深化设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