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泉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审批
河北-承德-平泉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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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2025-11-14 文件编号: 有 效 性: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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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净****公司活性炭
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2025-11-14 13时46分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要求,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该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示电话:0314-****253

通讯地址:****

邮 编:067500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址

建设

单位

项目基本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公示 日期

1

**净****公司活性炭扩建项目

**市杨树岭镇朱家沟村十组

**净****公司

项目位于**市杨树岭镇朱家沟村十组,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投资占比13.33%。项目新增占地面积1500m2,新增建筑面积1361m2,全厂总占地面积6500m2,总建筑面积6161m2。企业对现有厂房进行扩建改造,**斯列普活化炉一座,主要产品为高端电容活性炭,新增产能680吨/年,全厂产能达到3680吨/年。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主要污染物是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通过设置围挡、道路硬化、车辆冲洗、洒水抑尘、建材密闭覆盖、加强管理等措施,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降噪、减振,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可使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送至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废气:斯列普活化炉产生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治理后,通过一段新增的烟道,引入现有工程炭化活化一体炉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的高度为40m,设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满足《**市工业炉窑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承环办〔2020〕72号)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1640-2012)标准;VOCs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他行业标准限值要求;活化车间斯列普炉原料预处理入料、破碎、筛分、除砂,废气各产尘点位设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1套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根距地面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活化车间斯列普炉下料口、破碎筛分车间产品后处理(入料、除砂、破碎、筛分工序)废气各产尘点位设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3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套利旧、2套**)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距地面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包装车间包装(自动包装工序)废气各产尘点位设集气装置,收集的废气经3套脉冲布袋除尘器(1套利旧、2套**)处理,处理后的废气通过1根距地面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降低卸料高度,控制卸料速度,车辆减速慢行,厂区地面硬化,及时清扫,定期洒水降尘,原料库建设为封闭库房,生产车间、成品库等为封闭库房,定期清扫,降低无组织排放,无组织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震,车间封闭,车辆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固废:除尘灰、筛分不合格物料、含砂石物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废润滑油、废桶、废弃含油抹布、劳保用品暂存于现有危险废物贮存间内,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

2025年11月15日-2025年11月19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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