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11-14 15:07
****供销社2025-2026年度化肥****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按照《国家化肥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办公厅****供销社关于进一步完善化肥淡储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要求,****供销社决定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1家农资经营企业承担区级化肥淡季储备任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市**区区级化肥淡季储备项目
(二)比选内容:拟比选1家在**区范围内具有7000吨以上化肥仓储能力、有基层销售网点、经营实力强和行业信誉度高的农资经营企业作为**市**区区级化肥淡季储备承储企业。承储责任期为2年(2025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化肥淡季储备协议一年一签。
(三)储备规模:承储责任期内,每年度储备氮磷及复**7000吨以上,承储企业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预算资金:49万元/年。
(五)补助方式:按照“先储备、后补助”的原则,在完成储备任务并验收合格后按照政策文件规定给予补助。
(六)储备时间:化肥淡季储备实行年度储备,即承储责任期内每年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间选择连续6个月开展储备工作。
二、承储企业条件
承担区级化肥淡季储备的农资经营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和能力:
(一)在**市**区境内具有化肥经营资质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化肥销售业务经营正常;
(二)具备与承储规模和区域布局要求相适应的仓储能力;
(三)企业经营能力辐射**市**区所辖乡镇(街道);
(四)在**境内近2年淡储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化购进量进不低于区级储备量的1.2倍;
(五)采购的化肥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商检标准;
(六)企业制度完善,建立进销货台账、进销货发票和财务会计等管理制度;
(七)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自觉接受**区级供销、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八)企业及主要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行为企业、个人名单,诚信经营,依法纳税。
三、比选资料
参与比选的农资经营企业提交的比选资料应包含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2023、2024年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完税证明;
(二)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明);
(三)化肥区域销售代理证明或经销代理授权证明;
(四)自有或**基层(乡镇、村居)化肥销售网点明细台账;
(五)近2年淡储期(每年9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在**市**区区域内化肥采购、销售数量、品种的台账及产生的铁路运输、汽车运输、人工搬运等费用凭证;
(六)仓储地点所有权或使用权证明及近期仓库照片、企业办公场所照片。
(七)提交资料的真实性承诺书。
四、比选文件信息
1.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18日向社会发布本《公告》。符合条件企业请于**时间2025年11月14日10:00-17:30分至2025年11月18日10:00-17:30分到**市**区双水新区****社会保障局12楼1212室报名。
2.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营业执照》(含多证合一)等证明文件、企业法人代表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的,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承诺书等(具体详见附件1)。
3.比选资料提供方式及时间:企业法人代表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的,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比选资料1份(复印件需逐页加盖企业鲜章并加盖骑缝章、装订成册、密封装袋),于2025年11月19日17:30前送到**市**区双水新区****社会保障局12楼1212室,逾期不再接收。
五、比选安排
1.比选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30
2.比选地点:****会议室
3.评审人员:****小组全体成员,对申请企业申报资料现场评审打分(标准详见附件2)。
4.监督人员:****小组全体成员。
5.结果公示:根据现场评分,择优选择1家农资经营企业作为**市**区区级化肥淡季储备承储企业,承储责任期2年,及时发布比选结果公告,无异议后生效。
6.协议签订:比选结果生效后,****供销社与承储企业签订化肥淡季储备协议。
六、公告公示
****政府网站http://www.shuicheng.gov.cn
七、其他
联系单位:****
联系人:杨建,联系电话:0858-****856
地 址:**市**区****社会保障局12楼1212室
附件1:****区级化肥淡季储备承储企业比选报名所需资料.docx
附件2:****区级化肥淡季储备承储企业比选评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