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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区仓储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澄清公告(三)
(项目编号:****)
致各投标人:
关于******库区仓储项目土建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问题1:请明确招标范围内的电气工程的设备、主材是否由投标人采购
回复1:是的。材料与设备要求(包括参考品牌、电气配电柜材质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5. 材料与设备要求”。
问题2:招标文件中,投标人业绩要求和项目经理业绩要求均为:具备总仓容7万吨(含)以上或总仓容体积9万立方米(含)以上钢筋混凝土圆筒形仓库土建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立筒仓、浅圆仓或大直径筒仓)业绩,本项目建设内容含浅圆仓**房仓,我司具备总仓容7万吨(含)以上或总仓容体积9万立方米(含)以上钢筋混凝土**仓库业绩,是否视为同时满足投标人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回复2:问题所述业绩不符合“钢筋混凝土圆筒形仓库土建施工工程(包括但不限于立筒仓、浅圆仓或大直径筒仓)业绩”的要求。
问题3:资格审查企业业绩、详细评审企业业绩、详细评审项目经理业绩是否可以为同一业绩
回复3:可以。
问题4:年产20GWH动力电池项目施工总承包工程
1:****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请问招标文件P178,投标人电子保函保费付款账户信息表是否可以写“无”或者“/”
回复4:投标人提问问题与本项目无关。
注:此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招标代理机构:****
电话:010-8392 3395、010-8392 3611
招标人:****
电话:136****4543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