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2026年普法宣传活动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具备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1. 项目编号:****
2.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15万元。
3. 采购内容(实质性要求):
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围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农民工支付条例》《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4场,活动形式包括并不限于开展普法讲座、游园活动等。负责活动策划、组织、执行,专业讲师或律师邀请、相关物料制作等。
4.报价说明(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为总价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过为无效报价并取消投标资格)。
5.联合体申明(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形式参与。
6.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及其他突发情况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6.1、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将作为报价无效处理并取消投标资格;比选过程中如有需供应商作出说明的其他突发情况,也应在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6.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7.****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的规定》(财库[2022]19号),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或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基本条件
8.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8.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8.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8.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资质必须符合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递交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切合实际且有可操作性,不得假大空;供应商其他证明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上诉情况如在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比选或评审过程中发现并证实,均视为无效投标,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供应商须对所造成不良后果负法律责任。
10.报名有关说明
本项目不设前期报名环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于开标规定时间带上有效身份证件和项目所需投标资料到场即可(超过规定时间到场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11. 开标有关说明标书代写
12.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12.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19日上午10:00。标书代写
12.2、开标地点:**市**驿区新驿步行街一段1****工会会议室。标书代写
12.3、所需资料
①资格性文件(实质性要求):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比选邀请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上述所需纸质资料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1份)。
②其他响应文件:报价单、报价承诺函、商务应答书、服务方案、相关业绩(提供与本项目同类型合同/发票/成交通知书任意2个)等相关资料。上述所需纸质资料加盖公章后装订成册(1份)。
③密封性要求(实质性要求):①②两项文件须密封后装袋,如未密封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13.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供的资料从报价、业绩、服务能力等方面综合考虑。
14.联系方式
采购人:****
地 址:**市**驿区新驿步行街一段1号
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028-****2300
附 件:1.评分办法
2.投标所需资料(模版)
****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