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重量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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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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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1-11

环境保护部公告

公告 2017年 第87号

关于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等五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公告

为贯彻《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环境监测工作,现批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等五项标准为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并予发布。

标准名称、编号如下:

一、《固定污染源废气 低浓度颗粒物的测定 重量法》(HJ 836-2017)

二、《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GB/T 16157-1996)修改单;

三、《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 75-2017)

四、《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76-2017)

五、《恶臭污染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905-2017)

以上标准自2018年3月1日起实施,****出版社出版,****环境保护部网站(kjs.****.cn/hjbhbz/)查询。

自以上标准实施之日起,****总局2007年7月12日批准发布的《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HJ/T 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HJ/T 76-2007)废止。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

2017年12月29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保护厅(局),****环境保护局,环****研究所,各标准主编单位。

****办公厅2017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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