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2003年第21号令)及《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字发〔2006〕114号)规定,以下项目用地拟采用协议出让方式出让,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区京津**启运大道与玉石西街**A地块,土地拟出让面积为118192.1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用地,容积率≤1.5,绿地率≥35%,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50米,地上建筑面积177288平方米,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
二、公示期限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具体时限为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2月13日。
三、申请条件
产业定位:“十四五”时期,**市定位于****基地,着力构建“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区形成了“一区五园”的新发展格局,全力打造人工智能和智能制造、电气设备与高端装备制造、总部经济与现代服务业等多个产业集群。京津**立足一核两翼功能,突出教育板块发展定位,引进创办了******学院、****学院、全人中专等多所中高级院校。为提升京津**教育板块承载能力,本地块拟引进教育主体建设教学楼、学生宿舍、食堂、实训楼等教育教学设施,****教育办学项目需求。
购地主体资格:教育运营或教育资产运营类法人,下属独立法人可以作为购地主体(应在**区登记注册)。
四、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期内,符合购地主体资格(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对本公示所列的地块有意向的,均可持书面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分局提出申请。
五、确定供地方式
根据国家及我市相关规定,经公示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的,方可采取协议方式出让。经公示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须采用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局**分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2-****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