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
| 文号 | 公开日期 | 2025-09-30 | |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关于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评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3日-2025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4-****605
通讯地址:****市行政综合楼10楼3号办公室
邮编:8313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承诺文件 |
| 1 | ****万头猪场建设项目 | 第六师105团5连 | **** | **亿芊****公司 | 建设内容为新:建16栋圈舍、1座饲料库房、2座厌氧氧化塘,配套建设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生猪2万头,年出栏生猪4万头。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775万元,占总投资的51.67%。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厌氧发酵池及干湿分离间封闭措施,圈舍和堆粪场喷洒除臭剂等除臭措施,确保厂界NH3、H2S、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扩改建二级标准。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粪污**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相关要求,粪污水经“干湿分离+厌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在灌溉施肥季节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非灌溉季节可暂时在厌氧发酵池储存,不得随意外排。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可能造成地下水环境影响的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粪污收集池、厌氧发酵池、干湿分离车间、堆粪场、兽用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达到重点污染防渗区标准,同时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 (五)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六)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兽用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病死猪规范化堆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沼渣、堆粪场堆肥猪粪经腐熟无害化后作为农肥还田;生活垃圾统****填埋场卫生填埋。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
| 2 | 五家****农场生猪养殖项目建设项目 | ****农场项目 | **五****公司 | **天辰****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327513.82m2(491.27亩),建设内容为**养殖圈舍27栋,建设1台6t/h燃气锅炉,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共工程及环保工程。项目建成后年存栏生猪2万头,存栏周期为5个月,年出栏生猪4万头。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05.5万元,占总投资的6.85%。 | (一)施工场地定期洒水,采取围挡,运输车辆加盖篷布,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减少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作业;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管理,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妥善处理固体废物。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建设1台6t/h燃气锅炉,燃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烟气再循环技术”,产生的烟气最终通过1根8m高排气筒排放,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须满足《“乌-昌-石”区域兵团重点师市大气环境整治2024年实施方案》中限值要求(氮氧化物不高于50mg/m3),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覆膜氧化塘及干湿分离间封闭措施,圈舍和堆粪场喷洒除臭剂等除臭措施,确保厂界臭气浓度满足《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集约化畜禽养殖业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NH3、H2S、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项目污染物排放量为:颗粒物0.48t/a、二氧化硫0.08t/a、氮氧化物1.31t/a。应替代的区域总量指标为:颗粒物0.96t/a、二氧化硫0.16t/a、氮氧化物2.62t/a。 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畜禽粪污**化利用行动方案》(2017-2020)相关要求,粪污水经“干湿分离+厌氧发酵”无害化处理后,在灌溉施肥季节用于周边农田施肥,非灌溉季节可暂时在覆膜氧化塘储存,不得随意外排。 (四)严格落实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对可能造成地下水环境影响的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其中安全填埋井、固液分离间、覆膜氧化塘、堆粪场、医疗废物暂存间应达到重点污染防渗区标准,同时设置地下水污染监控井,定期开展地下水监测。 (五)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基础减震、消声以及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六)加强固废污染防治。兽用医疗废物属于危险废物,储存、转移、运输等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等相关要求,暂存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病死猪采用安全填埋井进行填埋处置,严禁随意丢弃,严禁出售或作为饲料再利用,严禁用于堆肥;猪粪堆肥发酵后外售给农户作为有机肥还田;覆膜氧化塘污泥定期清掏,经固液分离运至堆粪场发酵堆肥后外售作为农肥还田;生活垃圾统****填埋场卫生填埋。 (七)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责任制度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防止环境风险和火灾事故发生,确保环境安全。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