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高富路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施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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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03-124********266776A-****1030-0000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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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高富路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施工
第 1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区高富路增设非机动车道项目施工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5年11月14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一、澄清内容
1、因“本项目清单预算文件和招标文件对暂列金额的计算方法表述不一致,现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149页15.6暂列金额修改为:“原第15.6.1项删除后用以下条款替代“暂列金额按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900章合计价(不含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及计日工总额)计列一定比例并包含于投标总价,本合同中暂列金额按3%计列,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2)招标文件第280页2.7条修改为:2.7 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的数量及拟用子目的说明:暂列金额按工程量清单第200章至 900 章合计价(不含材料、工程设备、专业工程暂估价及计日工总额)计列一定比例并包含于投标总价,本合同中暂列金额按3%计列,由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指令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
2、招标文件第328页(二)投标函附录序号7的约定内容修改为:签约合同价(扣除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的 %,其中包括安全生产费预付款和工程开工预付款,安全生产费预付款为安全生产费总额的50%。
二、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 未 改变。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1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地址:**市**区北滘镇高村村裕和东路102号 |
地址:**市顺****社区通智路1号铁投智荟楼1001室 |
| 联系人:贝工 |
联系人:刘工 |
| 联系方式:0757-****2809 |
联系方式:0757-****8717 |
| 2025年11月 14 日 |
2025年11月 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