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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使用权人罗文秀、黄丽萍的申请,将位于巴马镇寿乡大道446号、448******局旁边)两宗国有建设用地进行合宗使用。这两宗地原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各人用地面积83.6平方米,2005年1****住建局分别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同月黄丽萍申请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私[2005]121号),2005年1月和4月黄丽萍、******局办理了《土地使用证》罗文秀的证号:巴国土资国用(2005)0211号,黄丽萍的证号:巴国土资国用(2005)0065号,各宗地面积为83.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住,使用权类型为:出让。
地块合宗后宗地位置为:巴马镇寿乡大道448号,土地使用权人为罗文秀、黄丽萍,用地总面积为167.2平方米,其土地用途和使用权类型不变。四至范围:东邻舒**住宅,南临通道,西邻黄中林住宅,北临通道。
依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原规划国有建设用地地块进行合宗公示,若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各界人士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书面向我局反映。
联系方式:****,0778-****661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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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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