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二次****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机构的公告
我委于2025年10月20日-10月23****政府网发布遴选公告,因部分内容存在歧义,为顺利推进2025年度医疗机构信用评价工作,现再次拟定发布遴选公告,相关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医疗机构信用评价项目。
二、项目概况
1.对我市20家医疗机构开展信用评价评级;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0000元人民币。
三、服务内容
制定医疗机构信用评价指标并对我市20家医疗机构开展信用评价评级,服务周期为30天,需要在周期内出具最终报告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报名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参加政府相关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事故、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声明函,加盖本单位公章);
3.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n)失****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五、报名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人证明;
3.报价函(按照附件格式);
4.近2年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需提供合同或该项目在法定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截图);
5.提供第四条报名资格中所列的三项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放入密封袋中,密封袋启封处加贴封条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名称。
六、遴选方式
在满足参选单位所需提供文件均符合要求情况下,按报价进行评选,采用报价最接近基准报价确定中标单位(基准报价为报价均值)。
中标条件:综合评价法(最接近平均值为中标单位),以所有投标单位的报价总和为基数除以投标单位总数求得平均报价值,最接近平均报价值的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七、报名时间
1.时间:2025年11月13日至2025年11月17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政府综合办公楼三楼;
3.联系人:邓女士,电话:(0898)****3124。
****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