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工程造价代理机构选取项目采购结果公示(2025-JWXZYZ-F4003)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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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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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所在地:**自治区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某部工程造价代理机构选取项目(第三次)

三、拆包时间

2025年11月13日19时30分

四、评审结果

共3家公司于报价截止时间前递交密封报价文件,3家公司进入价格评审。

报价排序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报价:200万元以下项目费率1.2‰、200万~500万元项目费率1.5‰);

第二成交候选人:**楷基建设****公司(报价:200万元以下项目费率1.6‰、200万~500万元项目费率1.58‰);

第三成交候选人:**鹏辉****公司(报价:200万元以下项目费率1.8‰、200万~500万元项目费率1.5‰)。

如报价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采购机构提出署名书面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结束后,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

五、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二环**三段5号人南大厦B座7楼。

六、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2025年11月14日至18日)。

七、质疑渠道

如报价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采购机构将在收到书面质疑7个工作日内,向质疑人答复。

八、提出质疑方式

递交纸质文件,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与质疑事项有关的单位名称;

3.质疑事项、请求、主张;

4.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依据、理由和线索;

6.提出质疑的日期;

7.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书面质疑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质疑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1.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3.对其他报价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进行虚假、恶意质疑,扰乱采购评审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质疑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质疑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监督部门处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某部

联系人:欧先生

联系电话:182****9697

2.纪检监督电话

联系人:舒先生

联系电话:156****8777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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