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员工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商增补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就******地区员工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商增补项目外包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招标。于2025年10月17日发布招标公告,2025年11月11日在****进行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审结果
1、项目名称:******地区员工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商增补项目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
3、主要内容:
******地区员工食堂生鲜食材配送服务商增补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4、中标候选人:
01标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
注册地址:**省**市沿河路118号
投标报价:畜禽肉类市场挂牌价的优惠率(含税价)78%
02标包
第一中标候选人:
名称:**彩食****公司
注册地址:**市**县撮镇镇龙塘村综合楼
投标报价:
蔬菜类市场挂牌价的优惠率(含税价)75%
水产类市场挂牌价的优惠率(含税价)85%
水果类市场挂牌价的优惠率(含税价)80%
干调类市场挂牌价的优惠率(含税价)78%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7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www.****.cn)、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同步发布。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