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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重症临床信息管理系统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 诉 人:******公司
地 址:**省**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开拓路1117****科技园3楼356室
被投诉人:****、****
地 址:**市越**中兴南路999号、**市国茂大厦702室-1
相关供应商:****
地址:**市**区文一西路1818-2号人工智能小镇3号楼508室
| 序号 | 相关供应商 | 供应商地址 |
相关当事人:
四、基本情况
******公司关于****重症临床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编号:****,包号:标项1)采购文件的投诉,于2025年09月26****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受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1、处理依据:/
2、处理结果:投诉人关于****重症临床信息管理系统项目(编号:****)的投诉,投诉事项部分成立。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令第94号)第三十一条第(二)项规定,本机关决定:中标或成交结果无效,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六、处理日期:2025年11月12日
七、执法机关信息:
1、执法机关:****财政局
2、联 系 人:沈灿
3、联系电话:0575-****9806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