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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现项目用地安全、环保可持续的发展,****组织开展了城步苗****居委会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委托****编制了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地址:**省**县儒林镇**路98号
联系人:段东宏
联系电话:189****9580
二、地块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市**区猴子石路288号泰**府4栋611号
联系人:文星乾
联系电话:136 4741 5223
三、调查结论
通过第一阶段地块土壤环境调查基本可以确定该地块及周围区域现状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技术导则》(HJ25.1-2019)第 4.2.2.1 条的规定,本次调查的****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现场踏勘也未发现任何污染源,周边环境也没有明显污染源。因此本地块的土壤环境质量可以接受,满足“一住两公”建设用地要求,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