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经审查**县溪美西路道路连接工程道路平面设计图及方案设计文件符合《**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市实施细则》及补充规定等相关规范及规划条件要求。该项目位于**省**市**县绥安镇,项目设计起点与金鹿路平面交叉,路线往东延伸,设计终点与**南路平面交叉,路线全长226.549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双向2车道布置,设计速度30KM/h,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现将拟核准的方案进行公示,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权利,本局将对以上事项予以核准办理,若后续业主正式取得该土地使用权,我局将正式给予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总平无变更将不再进行公示。
反馈意见受理单位:******局
公示时间:2025年11月13日-2025年11月25日
地址:**********局窗口
邮政编码:363200;
联系电话: ****622
联系人:林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