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4****环境局拟对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进行公示。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4日-2025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水厂工程 | **省**市**市**镇昴畈村建政工出【2024】25号地块、建政储出【2024】07号****公司地块内) | **** | **市环境保护****公司 | ****拟投资25148.89万元实****水厂工程,****水厂工程、厂外管线工程、既有工业厂区改造工程。具体工程范围为:(1)水厂工程:****水库水为水源**10万m3/d****水厂1座;(2)厂外管线工程:厂外管线主要包括**DN1200原水管456m、**DN1400配水主管465m,**DN300供水管207m,**DN300污水管1364m,**d1000雨水管549m;(3)既有工业厂区改造工程:改造1座管理用房(建筑面积2792m2)、**1座传达室(建筑面积32m2),以及改造区域的道路、绿化、综合管线等内容。 | 项目已做公众参与,公示期间未收到任何反馈意见。 | 环评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废水、废气、噪声、固废),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环保竣工验收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 危废暂存废气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近期通过罐****处理厂处理,待管网完善后,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气:臭氧废气收集后经过臭氧尾气破坏系统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装置,处理效率达到60%以上,处理后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后引至屋顶排放;污泥臭气做好污泥及时清运工作;化验废气做好化验室通风工作。 废水:生活污水中的冲厕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板框压滤机滤液、板框冲洗废水、化验室废水****水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内合理布局,基础减振;风管与设备采用软连接,排风口安装消声器 固废:废滤料、污泥为一般工业固废,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化验室废物、废机油及油桶、废劳保用品为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要求听证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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