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兴社区电梯维保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受****的委托,****社区电梯维保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龙兴社区电梯维保项目
二、采购编号:****
三、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自筹资金;189000.00元/年
四、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及公告时间:
本项目磋商公告于2025年10月3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
五、磋商信息:
1、磋商日期:2025年11月14日
2、磋商地点:**省**市**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会议室
3、磋商小组成员:索西京(组长),张丰庭,任晓峰(采购人代表)。
六、成交信息:
成交人:****
地址:**自贸试验区**片区(郑东)**东路49号3号楼C座19层383号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按合同要求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服务质量: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定及采购人要求。
成交金额:162000.00元/年
七、成交结果公告媒体及公告期限:
本次磋商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公告期为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被授权的成交人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
八、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给乙方,代理服务费按《****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收取,收取代理服务费:3000.00元,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有效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英才路8号院
联系人:任晓峰
电 话:137****635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珠江路145号华耀青年科技创新孵化园A区4楼A03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379-****7166
电子邮箱:****@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