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粤农农计〔2025〕41号)、《关于遴选**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对象的通知》要求,我局通知各镇(街)组织符合条******社、****农场申报2025年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经组织评审,拟安排我区**市**区******社、**市********社共2******社,**市坡****基地、****示范区****养殖场共2****农场实施**区2025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5日至11月21日,共7天。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人:吴慧蕾
联系电话:0759-****327
地址:**市**区南调街道麻坡路沟****农业农村局303室
附件:**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安排方案
****
2025年11月14日
**区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安排方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