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位于**根**、犀浦国宁中街、**长青东路资产通过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对象
| 序号 |
资产地址 |
面积(㎡) |
招租底价 (元/㎡/月) |
租赁期限(年) |
付款方式 |
业态 |
租金递增 |
装修免租期 |
| **根**6号附1号 |
125.72 |
90 |
3 |
季付 |
商铺 |
每两年递增3% |
/ |
|
| **根**6号附2号 |
130 |
90 |
3 |
季付 |
商铺 |
每两年递增3% |
/ |
|
| 犀浦国宁中街93号1F15#房屋 |
35.33 |
50 |
3 |
年付 |
商铺 |
每两年递增3% |
/ |
|
| 犀浦国宁中街93号2F18#房屋 |
35.33 |
8 |
3 |
年付 |
商铺 |
每两年递增3% |
/ |
|
| 4 |
犀浦国宁中街93号2F16#房屋 |
21.06 |
3 |
商铺 |
每两年递增3% |
/ |
||
| 中央花园五期车库8-1-A3 |
20 |
14 |
3 |
年付 |
车位 |
每两年递增3% |
/ |
|
| 99 |
31 |
3 |
半年付 |
每两年递增3% |
/ |
|||
| **区王家巷25号负一层车位(30个) |
948.80 |
9 |
3 |
季付 |
车位 |
每两年递增3% |
/ |
|
| **区王家巷25号4层 |
1353.55 |
21.1 |
5 |
季付 |
每两年递增3% |
3个月 |
||
| **市长青东路40号2-5楼 |
251 |
8 |
5 |
半年付 |
商铺 |
每两年递增3% |
/ |
二、招租条件
(一)租金支付方式:租金收缴遵循“先付款、后用房”原则,中选承租方应在租赁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首期租金,并在每个支付周期届满前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预付下一周期的租金,以此类推。租金不得以实物抵扣等其他方式进行缴纳。
(二)押金支付方式及退还:中选承租方应于中选后3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三个月应缴租金对应金额作为押金。招租人收取押金后应向中选承租人出具收款凭证。中选承租人按期签订《租赁合同》,且租赁合同到期终止后,承租方无违约行为,无赔偿事项,无欠交费用等,在承租方办理完离场手续并腾空撤出租赁区域后15个工作日内,出租方将所收押金无息退还。
(三)业态要求:商铺、车位等(详见上表), 出租房屋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或其他违禁物品,不得用于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须经有关部门审批前,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用途。
(四)起始价仅为租金,不包含应由中选承租方自行承担的水费、电费、气费、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
(五)中选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将该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
(六)装修要求:装修方案需提前报出租方审核,退租时须恢复原状或经出租方同意后保留装修。
(七)免租期设置:**区王家巷25号4层现有状态为办公,设置3个月装修免租期,分三年给与(租赁期第一年、第三年和第五年)。其余拟招租资产租期不设置装修免租期。
三、资格审查
本次招租不单独设置报名,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在报价结束后审查中选承租户资格,若中选承租户不满足资格,则按报价顺延。
(一)报名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取得合法执照并延续存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此次公开招租不接受联合体报名,否则视为无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的主体的无报名资格】。
(二)报名登记审查
1. 法人、其他组织类:
(1)营业执照(正、副本)或法人登记证(正、副本)或其他能够证明竞价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注:①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或其他证明材料载明有期限的,应在有效期限内;②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如有),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报名时需提供委托书;
(3)“信用中国(https://www.****.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查询报告;
(以上均需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上需盖公章)
2.自然人:
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自然人参与报名、竞价必须本人办理,不得他人代办,否则视为无效);
(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上盖手指印)。
四、招租公告发布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租公告将于2025年11月 14日至2025年 11月27日期间在****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市长青东路40号现场进行公告。
五、竞价申请函递交截止时间及报价形式标书代写
(一)竞价申请函(详见附件1)接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2025年 11月28日17时00分(**时间)。竞价申请函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市**区君平街1****公司大楼6楼616室)。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竞价申请函不予接收。标书代写
(二)竞价申请函非自然人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加盖本人手印,并密封完好。
(三)
1.**市资产采取现场报价形式:竞租人在约定的报价时间现场提交承租报价函,并当场公布结果,以最高报价确定中选承租人。(申请标的序号为:1、2、3、4、5、6、7)
2.**市资产采取邮寄报价形式:竞租人需在竞价时间前将承租报价函邮递至招租人处(承租报价函寄出当日竞租人须将联系方式及快递单号以电子邮件或短信形式发送至招租人),招租人将于竞价时间线上实时公布招租结果,以最高报价确定中选承租人。(申请标的序号为:8)
六、竞价申请资料递交地点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慕菲
联系电话:139****6017
八、费用承担
竞价申请人准备和参加竞价活动产生的费用自理,本次竞价不设集中现场踏勘,请竞价申请人自行踏勘。
九、评审规则
(一)报价结束后,如招租人接收递交竞价申请材料的申请人超过2个时且申请价格不低于竞价起始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中选人;如出现2个及2个以上的最高报价人时,以最高报价为基准价,采用再次公开竞价方式确定最终中选人;如申请人仅有1个时且申请价格不低于竞价底价的,可直接确定中选人。
(二)竞价结果将****交易中心、****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及**市长青东路40号现场进行公示,请竞价申请人自行关注。
(三)竞价申请人应在招租结果公示结束后及时与招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及附属协议(详见附件2),申请人认同标的物以现状交付,并不得提出异议。如申请人拒绝签订合同或对合同条款、租赁标的物等提出异议则视为本次竞价违约。中选人本次竞价资格取消,并在3年内禁止参与竞价组织的所有资产招租事项。
十、纪律和监督
(一)招租人不得泄漏竞价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竞价申请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二)竞价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竞价或者与招租人串通竞价,不得向招租人或者评审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申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竞价工作。如果参加竞价的申请人试图采用不正当手段对竞价施加影响,取消其竞价资格。
(三)如竞价申请人在竞价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可以向****纪委举报。
(四)评审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参选人的评审和比较、以及评比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审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五)评审成员不得在竞价期间私下接触申请人或相关人员,不得接受申请人或相关人员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申请人以任何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透露与竞价工作有关的内部情况。
十一、法律责任
竞价申请人一旦出现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的,招租人应当取消其竞价资格。
招租人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竞价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泄露企业机密、商业秘密的,依法给予相应处分。
因不可抗力、非招租人原因之外的政策变化,导致项目取消或不实施,招租人可以取消竞价、中选结果及合同,招租人不需承担任何责任。
因招租人在竞价过程中的重大失误导致竞价结果错误,合同无法签订或履行的,招租人可以取消竞价、中选结果及合同。
如竞价申请人在竞价过程中发现违纪违法行为,可以向****纪委举报。
十二、招租公告的解释
(一)意向承租方参与竞价的行为即为已对标的物权属、现状等情况的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包含但不限于查阅由竞价提供的标的物档案文件及实物),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因所获取的标的物信息不全面、误解等而产生的后果。
(二)本招租公告涉及相关文件内容和条款由招租方负责解释。
(三)附件的租赁合同内容不做修订,报名人需认真阅读,报名即视为对合同内容的接受和认可。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附件: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