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检查工作,邀请符合本次项目要求的申请单位参加比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比选人:****;
(二)项目名称:购买第三方服务参与2026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检查工作;
(三)项目内容:对全市276家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并对15家医疗机构进行大数据分析;
(四)服务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具体检查时段按比选人计划调整);
(五)服务地点:比选人指定的辖区内各定点医药机构;
(六)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人民币29.86万元。
二、比选申请单位资质及要求
(一)本项目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1.比选申请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五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2.比选申请人需提供“截止报名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活动;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三、报价方式
比选申请人应根据项目服务的时间、内容等各种因素综合后进行合理报价,采取一次性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四、申请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1月19日(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二)报名地点:****314办公室,联系人:笪丽,联系方式:0816-****097;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并领取相关资料;
(四)比选申请人报名时应持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报名人身份证、报名人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公司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五、评选办法和中选人的确定
(一)本项目采用“符合资格条件前提下,最低价中选”的比选原则;
(二****小组,组织比选活动。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比选申请书进行评审,并推荐中选候选人;
(三)若比选申请人报名少于3家,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
(四)中选单位应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的5日内与比选人签订合同。
六、比选时间及地点
(一)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会议开始之前完成比选申请书递交,逾期送达的或未密封的比选申请书,比选人不予接收;
(二)比选时间:2025年11月20日10:00;
(三)比选地点:****306会议室。
****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