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互联互通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中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中心互联互通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10月18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1月13日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1、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3、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质量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并保证通过验收
5、交货安装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6、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质保期:软件一年,硬件三年
8、合同履行期限:同交货安装期限
三、中标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中标人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1 | ********中心互联互通信息平台建设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 **** | **市文化路200号 | ****350.00 | 元 |
中标人:**** 中标金额:约为386.64万元
四、评审专家名单
顾鹏展(组长)、张厚岐、龚茜茹、胡建伟、陈强(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参照豫招协〔2023〕002号文的规定收取,由中标人支付。
收费金额:51,396.00元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在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宛****路312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0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国基路7号3号楼B座5层506、507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方式:0377-****9588
3.监督单位信息:
名称:南****委员会
地址:****州路363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0377-****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