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省
我部于2025年11月13日 发布了2025-JQ44-W1018 ****项目(二次) 项目招标公告,有关内容予以变更,按照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公告如下:
一、更正信息:
原内容:
附表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1.****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代替),如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供应商)同时提供其报表和合并报表,以其报表为准,如仅有合并报表导致无法拆分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供应商)的相关数据,按照0分处理。审计报告中无相关数据的,按照0分处理。
2.企业信誉:1.投标(报价)供应商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连续取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标准分值,取得过两次的得标准分值的50%,取得过一次的得标准分值的25%,没有或无效的为0分。(网上公示的,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
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可提供上年度12个月的纳税凭证,得标准分值。
变更为:
附表3商务评审标准表(综合评分法)
1.****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显示的数据为准(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代替),如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供应商)同时提供其报表和合并报表,以其报表为准,如仅有合并报表导致无法拆分投标(报价)产品生产商(供应商)的相关数据,按照0分处理。审计报告中无相关数据的,按照0分处理。
2.企业信誉:1.投标(报价)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连续取得税务部门颁发的企业纳税信用A级评价证书的得标准分值,取得过两次的得标准分值的50%,取得过一次的得标准分值的25%,没有或无效的为0分。(网上公示的,须提供截图和查询网址)
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可提供上年度12个月的纳税凭证,得标准分值。
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三、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李女士 张先生
办公电话: 0452-****792/****795
移动电话: 153****0987/156****8914
地 址: **省**市**区。
四、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曾女士
办公电话: 0452-****790
移动电话: 132****6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