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青口汽车工业园区东台工业厂房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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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租公告

受委托,****(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省**市**县青口镇**村**大道与**路交叉口****工业园区**工业厂房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挂牌价

(元/月)

计租面积

(平方米)

租赁期(年)

****园区**工业厂房

**省**市**县青口镇**村**大道与**路交叉口南侧

660477

32120(厂房建筑面积为28065,生产辅助用房(办公等)面积为4055)

10(包含装修期3个月)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租金支付方式:租金的支付遵循先交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赁期开始,承租方需一次性缴纳6个月租金,从厂房交付后7个工作日内缴纳,此后租金每三个月缴纳一次。厂房竣工验收通过正式移交后3个月内的时间实行免租金。

2、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按中标价计收,前三年租金不变,后期租金每两年递增3%。

3、履约保证金:2,000,000元。

4、装修期:厂房竣工验收通过正式移交后3个月内的时间实行免租金(包含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在厂房交付后的3个月内完成设备安装并投产。

5、租赁用途: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企业租赁后,主营业务必须属于汽车产业链范畴(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制造、新能源电池、汽车电子、内饰件等),且要****园区内整车生产制造企业进行一级、二级配套生产;或者为国内其他整车生产制造企业进行一级配套生产。

6、权属状况:《中华人民**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和《中华人民**国房屋所有权证》未办理。

7、竞价保证金:2,000,000元。

8、计租面积说明:本项目计租面积为32120㎡,总亩数为79.07亩,项目建设用地面积52713㎡,总建筑面积32120㎡,其中厂房建筑面积为28065㎡,生产辅助用房(办公等)面积为4055㎡。

9、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成交结果公告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并于签订合同后的360日内移交,承租方接收厂房后需于3个月内投入设备进行生产活动,3个月内无法投产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

10、其他:因工程建设受多种因素影响,总使用面积以实际交付为准,误差控制在5%以内。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租人在平台注册时填写“详细信息”中的企业\机构名称\或姓名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项目编号及竞价保证金”字样。

二、招租方式与内容:

1、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各竞租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本平台的竞价大厅(网址:www.****.cn)参与本项目标的的报价,最后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2、计租面积按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计租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3、竞租标的的月租金按下列公式计算:月租金=最终成交价格,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4、租金基准:本项目的基准租金由具备资质的三家第三方评估机构的评估均价得出,厂房部分基准租金价格为21.8元/㎡/月,生产辅助用房(办公等)基准租金价格为12元/㎡/月,本项目以此计算出竞标底价。租金仅为场地租赁费,不含水电,物业,宽带、设备投入等其他生产经营费用。承租方全面负责租赁标的物内房屋建筑、生产设备及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的经营管理以及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经营、场地管理、特种设备检验、设备设施日常运营维保及大中小修等。

5、竞价保证金:

(1)若中选竞租人拒签合同或未经出租方允许擅自延迟签订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中选竞租人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

(2)非因出租方原因,中选竞租人未在上述期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放弃租赁,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出租方有权另行招租。

6、履约保证金:承租方于签订租赁合同前缴清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租赁期满,承租方如约履行了合同各项义务、不存在违约情节的,出租方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7、消防方面:园区将在竣工验收前配齐消防配套设施。承租方需根据相关规定,自行完成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等所需的申报工作,符合环保验收要求。

8、物业管理:园区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物业服务标准可中标后进行磋商议定,若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物业管理,水、电费等按照相关标准由承租方自行缴纳,承租方须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接受出租方的监督考核。

9、安全生产责任:

(1)承租方须自行负责标的物相关生产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相关劳动人员的人身安全等法律责任,如发生任何火灾、环境破坏或其他安全事故,由承租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如因此给出租方造成损失的,承租方应全额赔偿。

(2)租赁期内发生各类事故,承租方均应及时如实填写事故报告,并及时通知出租方及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方可按照相关法律及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的管理规定,以及出租方的相关制度等进行处罚或处理。对隐瞒不报或避重就轻,情节严重者,出租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权利,如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损失责任。

10、监督与退出机制:

(1)承租方存在重**全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立即整改完毕,一般安全隐患在一个月内仍然未按要求整改完毕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停业整顿至整改合格为止;拒不整改或超过规定整改时间1个月及以上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造成不良影响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且承租方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应予以没收。

(2)合同期内因承租方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事故责任及造成损失均由承租方独自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解除**关系。如出租方因此承担连带责任的,有权向承租方追偿有关损失,且承租方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应予以没收。

(3)如承租方利用经营场地违法经营的,相关不利后果均由承租方单独承担,且出租方有权与其解除**关系,承租方须单独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处罚及后果,且承租方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应予以没收。

(4)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参与竞价或骗取优惠的,出租方有权与其解除**关系,并向承租方追究违约责任,承租方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处罚及后果,且承租方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应予以没收。

(5)招租方在承租方入驻投产(期限不超过入驻之日起3个月)后,对承租方进行连续监管考核5年,企业平均年度应纳税额达到739元/平方米的标准,前两年统一考核,总税收不低于1108元/平方米,后三年统一考核,总税收不低于2584元/平方米,连续五年期的考核中,对承租方第一阶段(考核期前两年)纳税总额未达到的,承租方需承诺将差额部分增加到第二阶段(考核期后三年),若第一阶段超额完成的,可将超额完成部分计入第二阶段的考核完成量中。若五年期满,承租方税收比例低于(含)税收约定标准25%的,出租方有权与其解除**关系,且承租方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应予以没收。

(6)承租方停止生产经营连续超过6个月的,出租方有权与其解除**关系,且承租方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应予以没收。

(7)承租方不得擅自改变厂房用途、转租、分租、抵押,如若违反,出租方有权与其解除**关系,并向承租方追究违约责任,且承租方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应予以没收。

(8)承租方发生重大环保、安全事故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出租方有权与其解除**关系,并向承租方追究违约责任,且承租方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应予以没收。

(9)承租方提前撤资、注销、迁离园区的,出租方有权与其解除**关系,并向承租方追究违约责任,且承租方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应予以没收。

(10)承租方未能在厂房达竣工验收条件前****园区内设立企业,依法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出租方有权与其解除**关系,且承租方所缴纳履约保证金应予以没收。

(11)若因出租方原因未能按时交付厂房或未按设计方案完成厂房建设,按延迟期数减免租金(封顶3个月),延迟交付超6个月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关系。

(12)租赁期满,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续租权,若未达成续租事宜,承租方应于租赁期满后30天内搬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设备设施等搬离工作,并不得损坏厂房结构,最大限度恢复原状,若超出搬离期限,出租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超出天数按照双倍租金收取。

11、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义务不视为违约,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

(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个工作日内,向对方提交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报告和关于不可抗力的有效证明文件。

(3)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宣布或未宣布的战争,战争状态、封锁、禁运、政府法令或总动员;火灾、水灾、台风、飓风、海啸、滑坡、地震、爆炸、瘟疫或流行病以及其他自然因素所致的事情;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4)若因拆迁、拆除、土地收储、政府征收、征用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搬离。根据政府征收补偿规定,属于出租方部分由出租方获得补偿金,属于承租方投入本项目部分的资产由承租方获得补偿金,因前述原因终止合同后退回承租方履约保证金。

(5)若因政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合同不能继续履行,出租方有权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的书面通知之日起60日内自行搬离,并不得损坏厂房,最大限度恢复原状。

12、项目待招租后投入建设,本项目建筑系数54.37%,容积率1.103,绿地率15.00%,主要建设内容为****结构厂房(层高约15-16米)、一栋六层综合楼、一栋单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库房、一栋单层钢筋混凝土设备用房、两栋单层门卫(详见总平图,效果图)。

13、承租人竞租前须与出租方联系到现场看样,对租赁物的所有情况做充分了解,一旦参与竞价视为清楚竞租标的所有情况。

14、每个报名竞租人都必须对所报标的实际情况(包括地理位置、房屋状况、目前经营情况等)做充分了解,确认该标的能够符合自身经营需要。今后,如因报名竞租人对实际情况不了解而产生任何纠纷均由报名竞租人自行承担,与出租方和本平台无关。

15、意向承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

16、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企业租赁后,主营业务必须属于汽车产业链范畴(包括但不限于零部件制造、新能源电池、汽车电子、内饰件等),且要****园区内整车生产制造企业进行一级、二级配套生产;或者为国内其他整车生产制造企业进行一级配套生产。

(3)企业需提供包含“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或“汽车装饰用品”或“汽车零部件”或“汽车轮毂”或“电池制造”或“汽车电子”或“新能源汽车”或“汽车内饰件”字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企业的主营业务必须属于汽车产业链范畴,且****园区内整车生产制造企业进行一级、二级配套的企业;或者为国内其他整车生产制造企业进行一级配套的企业。(若意向承租人为一级配套企业,需提供整车生产制造企业开出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明确写明“意向承租人为整车生产制造企业一级供应商且目前仍在**”)及双方采购合同、订单;若意向承租人为二级配套企业,需提供上游企业是整车生产制造企业供应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明确写明“上游企业为整车生产制造企业一级供应商且目前仍在**”)、上游企业与整车生产制造企业的采购合同、订单,意向承租人与该上游企业的采购合同、订单。

(5****园区相关政府部门对承租方进行资格后审,若发现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竞价资格,将取消承租方的中标资格,重新招租,并没收竞价保证金。

(6)意向承租人在报名前一个自然年度营收(2024年度)不低于12000万元(财务报告-利润表-“营业收入”科目应不低于12000万元),提供2023年度、2024年度纳税完税证明、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7****银行出具的企业无不良征信报告的证明(报告打印时间须为招租公告公示期间)。

(8)意向承租人原则上应****园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意向承租人未****园区内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中选后须于厂房达竣工验收条件前****园区内设立企业,进行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

(9)意向承租人经营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安全、环保、消防等要求。

(10)承租人应于竞价成交公告结束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中心指定账户、应于合同签订前将履约保证金、厂房交付后7个工作日内将6个月租金一次性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

(11)其他详见租赁合同。

17、意向承租人现场资格审核应提供的竞价材料依据《****资产招租办理规程》相关规定提交:

企业作为意向承租人:

①提供包含“汽车零部件及配件”或“汽车装饰用品”或“汽车零部件”或“汽车轮毂”或“电池制造”或“汽车电子”或“新能源汽车”或“汽车内饰件”字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交验原件,若资质证明为三合一证件的,提供有效的三合一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交验原件);

③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

④意向承租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意向竞价人报名表》、《竞价提示书》和《网络竞价承诺函》;

⑤若意向承租人为一级配套企业,需提供整车生产制造企业开出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明确写明“意向承租人为整车生产制造企业一级供应商且目前仍在**”)及双方采购合同、订单(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若意向承租人为二级配套企业,需提供上游企业是整车生产制造企业供应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内容应明确写明“上游企业为整车生产制造企业一级供应商且目前仍在**”)、上游企业与整车生产制造企业的采购合同、订单,意向承租人与该上游企业的采购合同、订单(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⑥2023年度、2024年度纳税完税证明、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交验原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⑦****银行出具的企业无不良征信报告的证明(报告打印时间须为招租公告公示期间)。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通过审核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后,即成为竞租人。

三、时间安排

1、公告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4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5年12月4日17时前至本平台(www.****.cn)注册用户名,登录账号进入“标的申请管理”→“标的公告”→选择对应的标的点击“申请竞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见本网站首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3、现场确认时间:并于2025年12月4日17时前至本平台(地址:**市**区**大道620号桔园洲商住楼A区前排一层28-29号店面)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5年12月4日17时。

5、看样时间: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2月4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看样电话:0591-****1986。

7、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租人若要求对招租公告内容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提交书面材料。标书代写

四、注意事项

1、****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5年12月5日9点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18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具体操作方法见平台主页“服务帮助-操作说明”。

(2)加价幅度为10000(元/月),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3、竞价服务费:按照《****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向承租人收取竞价服务费,交易当事人不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该项目的交易合同,****中心的原因造成交易合同被撤销、解除、终止等情形的,竞价服务费仍按《****竞价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已收取的,概不退还。

若未缴清竞价服务费,本中心为追索竞价服务费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保全费、邮寄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均由缴费义务人承担。

4、竞价规则参见《****资产招租办理规程》

5、本项目最终解释权归****所有。

报名联系人:刘女士

业务咨询电话:0591-****0853

传真:0591-****0857


****运营中心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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