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土地评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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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委托评估地块
拟委托1宗土地出让评估,为**市湄洲湾临港产业园分区单元(350305-22)D-18-b地块,面积约4.70公顷,土地用途为二类工业用地,具体面积以出让的勘测技术报告书为准。
1.时限要求:自签订合同之日起7日历天内出具评估报告。
2.成果要求:评估方须根据土地评估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评估;每宗地独立评估并出具相应报告,评估报告须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式3份(其中委托单位2份,**市湄洲****管理委员会1份)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三、评估服务费
评估服务费计取办法:每宗地评估服务******局关于印发**市国有建设用地出让地价评估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莆国土资文[2016]80号)文件的要求,按规定收费标准的6折计算,并实行上限封顶和下限保底,根据每宗地块的实际情况,折后评估费用高于3万元的,按3万元支付评估费;折后评估费用低于400元的,按400元支付评估费用。
四、付款方式
评估报告通过**市湄洲****管理委员会集体研究备案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一次性付清评估服务费。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局公布的15家经营性土地估价机构。本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有资格成为中标人。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需要现场勘察或咨询相关事宜的,请于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19日,直接与招标人联系。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4-****668
七、评标办法标书代写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若只有一家报名,直接确定为中标人;有两家及以上报名的,随机抽取法确定中标人。标书代写
八、投标
1.投标文件的递交标书代写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9日16时,提交地点为:****二楼会议室。标书代写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投标文件组成标书代写
(1)投标承诺函
(2)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查)
A、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九、签订合同
中标人应于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按照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记不良记录且在湄洲岛国家旅游度****中心进行公示,2年内不得在本行政区域内承揽相关业务活动。标书代写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经济开发区忠门镇新文路旁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594-****668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