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索 引 号 | **** | 发文时间 | 2025-11-13 |
| 发布机构 | **** | 文 号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 标 题: | ****关于暂停部分车用LNG气瓶电子标签的公告 | ||
近期,****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由******公司检测的部分车用LNG气瓶未按安全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检测,我局已责令******公司对相关气瓶进行召回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08-2017)、《气瓶安全技术规程》(TSG23-2021)的相关规定,为有效消除安全隐患,规范气瓶充装行为,现对暂停使用的车用LNG气瓶电子标签予以公告,请使用单位(车主)联系具备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重新检测。
联系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王瑞
联系电话:0954-****830
附件:**市暂停车用LNG气瓶电子标签名单
****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