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枋水库防汛仓库物资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 竞争性磋商 ****水库防汛仓库物资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本项目由采购人委托 **** 开展竞争性磋商活动。
1. 项目名称:大枋水库防汛仓库物资采购项目
2.备案编号:/
3.项目编号:****
4.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96107.96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91302.56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0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 1 |
大枋水库防汛仓库物资采购项目 |
1.00 |
预算审核价 96107.96 |
项 |
建筑业 |
否 |
5.采****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总局****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绿色建材: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设置专门采购包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设置专门采购包
预留比例:100%
6.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 特定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若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的,以公布统一延期时间为准(附相关延期通知资料)。 |
| 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
6.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7.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
7.1获取期限:2025年 11月 14日至2025年11月 24 日(不含节假日及周末),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7.2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文件获取期限,则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标书代写
7.3供应商应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内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8.1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采购文件的提供期限与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保持一致。
8.2获取地点及方式:现场获取(或邮件方式获取),地点:**省**市**区**镇京元村南津19号。
9.采购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10.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供应商应将密封的首次响应文件于2025年11月26日09:00时(**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之前送达**省**市**区**镇京元村南津19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11.磋商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或更正公告(若有),若不一致,以更正公告(若有)为准。
12.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介:
8.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项目采购公告将在工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easy-prt.com/home)
13、采购人: ****
地址: **市**区
邮编:363900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82****9401
14、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镇京元村南津19号
邮编:363900
联系人:小甘、小林
联系电话:0596-****790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