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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223MA05R1DK86 | 建设单位法人:邹志军 |
| 廖治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市**区 |
| ****开发区北区一号路11号 |
| ****电动车零件喷涂生产线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6-自行车和残疾人座车制造;助动车制造;非公路休闲车及零配件制造;潜水救捞及其他未列明运输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770-C3770-助动车制造 |
| 建设地点: | **市**区 ****开发区高新产业园北区一号路11号 |
| 经度:117.02268 纬度: 39.00749 | ****机关:****审批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1-15 |
| 津静审经〔2025〕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0223MA05R1DK86001U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50 |
| 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223MA05R1DK86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力鸿集团之恒环境****公司 |
| ****0104MA06FECD5E | 验收监测单位:力鸿集团华能环境监测****公司 |
| ****0223MA05L59A9F | 竣工时间:2025-09-01 |
| 2025-09-05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14 |
| 2025-10-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1-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9953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总投资950万元,利用现有租赁厂房闲置区域,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建设1条电泳涂装线和2条液体涂装线。项目扩建完成后,年新增生产高端电动车零部件(铝合金件)16960件、高端电动车零部件(塑料件)20000件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总投资950万元,利用现有租赁厂房闲置区域,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建设1条电泳涂装线和2条液体涂装线。项目扩建完成后,年新增生产高端电动车零部件(铝合金件)16960件、高端电动车零部件(塑料件)20000件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泳-烘干-喷漆-烘干 | 实际建设情况:电泳-烘干-喷漆-烘干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运营期电泳涂装线电泳废气及烘干废气、液体涂装线喷涂废气及烘干废气以及调漆、喷枪(油性漆)清洗等工序废气应经预处理(水帘)+干式过滤(合成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由排气筒达标排放。运营期不新增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排水、电泳工序废水、喷漆水帘柜水槽废水、喷枪(水性漆)清****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入市政管网,****开发区****处理厂集中处理。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超滤膜、废电泳槽渣、废油漆桶、废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包装材料、不合格零部件、反渗透****回收部门。运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的电泳涂装线产生的14#电泳废气和14#烘干废气以及**设的液体涂装线产生的15#喷涂废气和15#烘干废气以及调漆废气、喷枪(油性漆)清洗废气依托现有1套“预处理(水帘)+干式过滤(合成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后依托现有25m高排气筒P6排放。16#喷涂废气和16#烘干废气以及调漆废气、喷枪(油性漆)清洗废气经1套“预处理(水帘)+干式过滤(合成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净化后通过1根25m高排气筒P16排放。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的纯水制备排水和新增的电泳工序产生的废水、液体涂装线废气治理措施产生的喷漆水帘柜水槽废水以及喷枪(水性漆)清洗废水经厂区1#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总排放口(DW001)排放至市政污水****经济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本项目新增的废反渗透膜、废包装材料、不合格零部件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于现有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内,****回收部门回收。****处理站污泥、废超滤膜、废电泳槽渣、废油漆桶、废漆渣、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过滤棉、废水在线监测废液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险废物暂存间。其中废催化剂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更换并回收,其他的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标排放。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保局《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理〔2002〕71号)和《关于发布**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的要求,做好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工作。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及时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和事故防范措施,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建立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环保人员,加强运营管理和清洁生产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实现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涉及的P6、P16排气筒、污水总排放口(DW001)等按照标准规范设置了采样口、排放标识牌等。制定了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源头控制、分区防治措施、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备案。****管理部门,配备了环保专员,指定了环保制度,设置了环境应急预警、预防措施,申请了排污许可证。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3348 | 0 | 1.3348 | 0 | 0 | 1.335 | 0 | |
| 3.8248 | 0.7137 | 12.15 | 0 | 0 | 4.538 | 0.714 | |
| 0.0334 | 0.014 | 0.9756 | 0 | 0 | 0.047 | 0.014 | |
| 0.0043 | 0.0021 | 0.0999 | 0 | 0 | 0.006 | 0.002 | |
| 0.0215 | 0.1987 | 0.8736 | 0 | 0 | 0.22 | 0.199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8761 | 0.1392 | 1.116 | 0 | 0 | 1.015 | 0.139 | / |
| 3.7483 | 0.1392 | 6.874 | 0 | 0 | 3.888 | 0.139 | / |
| 1.4264 | 0.1981 | 2.837 | 0 | 0 | 1.624 | 0.198 | / |
| 2.963 | 0.5493 | 58.7505 | 0 | 0 | 3.512 | 0.549 | / |
| 1 | “调节+混凝沉淀+气浮+水解酸化+好氧 MBR法”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 | 已建成 |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DW001)的pH值、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类、石油类、LAS、氟化物监测结果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 12/356-2018)三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
| 1 | “预处理(水帘)+干式过滤(合成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25m高排气筒P6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556-202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2018) | 已建成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以及烟气黑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556-2024)表1中“其他行业-其他工业炉窑”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炭黑尘、染料尘)”的排放限值要求; TRVOC 、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表1中的“表面涂装”的排放限值要求;甲基异丁基酮、乙酸丁酯、乙酸乙酯的排放速率以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2018)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氨、硫化氢的排放速率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2018)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
| 2 | “预处理(水帘)+干式过滤(合成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5m高排气筒P16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556-202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2018) | 已建成 | 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以及烟气黑度均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556-2024)表1中“其他行业-其他工业炉窑”的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的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的“颗粒物(炭黑尘、染料尘)”的排放限值要求; TRVOC 、非甲烷总烃、甲苯与二甲苯合计的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均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12/524-2020)表1中的“表面涂装”的排放限值要求;甲基异丁基酮、乙酸丁酯、乙酸乙酯的排放速率以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 12/059-2018)表1中的排放限值要求 |
| 1 | 营期噪声源应合理布局,选择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昼间 | 已建成 | 本项目东、南、西、北四侧昼间厂界噪声值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昼间标准限值要求 |
| 1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超滤膜、废电泳槽渣、废油漆桶、废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包装材料、不合格零部件、反渗透****回收部门 |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超滤膜、废电泳槽渣、废油漆桶、废漆渣、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应妥善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废包装材料、不合格零部件、反渗透****回收部门 |
| 1 | 在车间和危险暂存间周围准备应急用沙袋及相应器械,可用于防汛、火灾紧急情况的应急响应。对可能产生的消防废水利用急用沙袋进行围堵并进行收集处理,同时利用应急沙袋对雨水排放口进行封堵,把消防废水控制在厂区内,防止流入界外地表水体 | 在车间和危险暂存间周围准备应急用沙袋及相应器械,可用于防汛、火灾紧急情况的应急响应。对可能产生的消防废水利用急用沙袋进行围堵并进行收集处理,同时利用应急沙袋对雨水排放口进行封堵,把消防废水控制在厂区内,防止流入界外地表水体 |
| 本项目**的电泳涂装线产生的14#电泳废气和14#烘干废气以及**设的液体涂装线产生的15#喷涂废气和15#烘干废气以及调漆废气、喷枪(油性漆)清洗废气依托现有1套“预处理(水帘)+干式过滤(合成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后依托现有25m高排气筒P6排放。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的纯水制备排水和新增的电泳工序产生的废水、液体涂装线废气治理措施产生的喷漆水帘柜水槽废水以及喷枪(水性漆)清洗废水经厂区1#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总排放口(DW001)排放至市政污水****经济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本项目**的电泳涂装线产生的14#电泳废气和14#烘干废气以及**设的液体涂装线产生的15#喷涂废气和15#烘干废气以及调漆废气、喷枪(油性漆)清洗废气依托现有1套“预处理(水帘)+干式过滤(合成纤维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施净化后依托现有25m高排气筒P6排放。本项目不新增生活污水,新增的纯水制备排水和新增的电泳工序产生的废水、液体涂装线废气治理措施产生的喷漆水帘柜水槽废水以及喷枪(水性漆)清洗废水经厂区1#污水处理站处理后通过厂区总排放口(DW001)排放至市政污水****经济开发区****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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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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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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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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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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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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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