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山县安置小区移交维修项目绿化补植工程(幸福家园A、B区,和谐苑一、二期,下垄安置小区)苗木采购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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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就**县安置小区移交维修项目绿化补植工程(幸福家园A、B区,和谐苑一、二期,下垄安置小区)苗木采购进行采购。本项目评审工作已完成,现将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如下:

一、项目情况

1. 项目名称:**县安置小区移交维修项目绿化补植工程(幸福家园A、B区,和谐苑一、二期,下垄安置小区)苗木采购

2. 采购编号:****

3. 采购方式:询价

二、候选成交供应商情况

候选成交供应商名称:****

响应报价(费率):75410.00元

合同履行期限: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公示期:自2025年11月14日至2025 年11月19日17:00时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一次性提出质疑(异议),联系人:汪涛,联系电话:180****2405。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异议函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 被异议人名称;

4.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材料不予受理:

1.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 异议事项已进入诉讼、仲裁程序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将列入相关单位不守信名单、取消其参与采购人相关项目竞争资格。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依据,第一候选成交供应商即为成交供应商。

四、其他

其他情况说明:无

本公示在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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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1-14
候选人公示
含山县安置小区移交维修项目绿化补植工程(幸福家园A、B区,和谐苑一、二期,下垄安置小区)苗木采购项目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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