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零星维修服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区**路6686****广场C-办507室
成交费率:6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2026年零星维修服务 服务范围:符合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要求:质量合格,符合采购需求要求 服务时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张春红、卢存谷、章力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以预算价格为基数,****物价局《关于调整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合价服[2009]216号)文件规定向所代理项目的中标(成交)人采购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12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成交供应商评审总得分:85.33分。
若成交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应当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预留的电子邮箱(****@ahbidding.com),联系电话:0551-****6230。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大道56号
联系方式:0551-****5230
名 称:****
地 址:**市**区蜀鑫路69号(创业大道与蜀鑫路西南角)
联系方式:0551-****6230、0551-****6532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551-****6230、0551-****6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