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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收土地信息 |
| 国土**、能源,公民,其他,DOC |
| 2024-05-23 |
| ****政府办 |
| 2024-05-23 |
| 暂无 |
| 休府征预告〔2024〕7号 |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拟对**镇古楼村的胜利组、里组、外组、中心组,潜阜村的前街组、立新组,南潜村的水坑组、小潜阜组、潘家组;东临溪镇芳口村的芳口一组、芳口二组、芳口三组、枧东**组、严川一组、严川二组和严川五组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镇古楼村的胜利组、里组、外组、中心组,潜阜村的前街组、立新组,南潜村的水坑组、小潜阜组、潘家组;东临溪镇芳口村的芳口一组、芳口二组、芳口三组、枧东**组、严川一组、严川二组****小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政府组织实施的****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县段)需要用地,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将组织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镇古楼村的胜利组、里组、外组、中心组,潜阜村的前街组、立新组,南潜村的水坑组、小潜阜组、潘家组;东临溪镇芳口村的芳口一组、芳口二组、芳口三组、枧东**组、严川一组、严川二****小组范围内,采用乡镇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电子屏显示等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规划局,联系人:陈冬宝,联系方式:0559-****016。
附件:1.****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县段)勘测定界图一
2.****江流域防洪治理工程(**县段)勘测定 界图二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