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为统筹做好2025/2026年度今冬明春蔬菜储备工作,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在前期发布公告征选承储企业基础上,****发改委、市财政局组成评审组,于2025年11月5日对申请单位进行了实地考察和综合评审,拟确定“******公司”为2025年-2026年度**市冬春储备蔬菜承储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11月14至19日,在此期间,欢迎市民群众予以监督,对承储企业如有异议,****商务局反映。
监督电话:029—****45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