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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来《****关于**市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核准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市辖区域、**县、**县、**县、泰**、**县、永**、永**、**区、**市、**县、**县、**县用电发展需求,解决**市**和农村地区供电压力,根据《**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36号)、《****政府****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省2017年本)的通知》(赣府发〔2017〕7号)、《****能源局关于做好核准权限进一步下放后电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赣能电力字〔2021〕27号)及《****能源局关于发布**省电网发展规划项目库(2024-2029年)的通知》(赣能电力字〔2024〕89号),同意建设**市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市**区、**区、井开区、**县、**县、**县、泰**、**县、永**、永**、**市、**县、**县、**县等各县(市、区) 。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
1.**市辖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中心、****中心)
**10kV线路6.263km(其中电缆6.263km),改造10kV线路1.499km(其中电缆1.499km),**改造环网柜27台;改造配变台区6台/3160kVA。
2.**区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10kV线路25.365km(其中电缆3.464km),改造10kV线路27.326km(其中电缆0.405km);**改造低压线路2.107km;**断路器48台,**环网箱3台;**配变台区2台/300kVA。改造配变台区14台/2900kVA。
3.**市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10kV线路8.776km(其中电缆2.518km),改造10kV线路43.24km(其中电缆12.925km),**改造环网柜48台、高压电缆分支箱8台、柱上开关16台。
4.永**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10kV线路6.985km(其中电缆0.093km);改造10kV线路21.971km(其中电缆0.143km);**柱上开关3台。
5.**县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10kV线路27.305km(其中电缆20.207km),改造10kV线路76.373km(其中电缆0km);**环网柜10台,**配变15台/2850kVA,**柱上开关7台,**高压电缆分支箱16台,配套建设改造低压线路12.455km。
6.**县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10kV线路1.696km(其中电缆0.082km),改造10kV线路86.418km(其中电缆2.954km);**配变台区5台/1050kVA,改造配变台区16台/3730kVA,配套建设改造低压线路22.661km(其中电缆0.016km),**环网柜8台,柱上开关3台。
7.**县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10kV线路4.809km(其中电缆0km),改造10kV线路21.488km(其中电缆0.073km);**10kV一二次融合成套环网柜3台;**10kV高压电缆分支箱1台;**柱上开关21台;**配变台区5台/400kVA,改造配变台区16台/4480kVA,配套建设改造低压线路22.183km。
8.**县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10kV线路34.97km(其中电缆0.95km),改造10kV线路13.181km(其中电缆0.566km);**间隔4面,**环网柜2台;**配变5台/350kVA; 改造配变台区13台/1950kVA,配套建设改造低压线路31.253km(其中电缆0.741km),**柱上开关6台。
9.泰**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10kV线路17.39km,改造10kV线路77.562km(其中电缆0.08km);**10kV间隔5面;**柱上开关9个;**配变台区12台/1350kVA,改造配变台区5台/650kVA,配套建设改造低压线路57.652km,配套建设改造低压电缆0.081km。
10.**县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10kV线路24.801km(其中电缆13.385km),改造10kV线路11.356km。**环网柜2台,**分支箱10台,**柱上开关52台。**配变1台/100kVA,配套建设改造低压线路8.9km。
11.永**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10kV线路20.502km(其中电缆0.046km),改造10kV线路60.472km(其中电缆2.594km);改造配变台区8台/1500kVA,**配变台区7台/1400kVA;配套建设改造低压线路16.685km;**环网柜4台;**高压电缆分支箱1台;**柱上开关5台、改造柱上开关4台。
12.**县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10kV线路13.641km(其中电缆2.474km),改造10kV线路52.728km;**改造环网柜9台;**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7台;**配变台区11台/2130kVA,改造配变台区13台/3510kVA,配套建设改造低压线路18.124km(其中电缆6.076km)。
13.**县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10kV线路3.676km(其中电缆0.256km),改造10kV线路72.588km;**改造柱上开关16台;改造配变台区1台100kVA,配套建设改造低压线路0.084km。
四、项目投资: 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0439.90万元,其中吉****中心、****中心)区域投资为1981.35万元,**区投资为2250.59万元,**市投资为4274.39万元,永**投资为504.01万元,**县投资为4616.80万元,**县投资为2772.48万元,**县投资为1331.14万元,**县投资为1996.80万元,泰**投资为2697.21万元,**县投资为1828.69万元,永**投资为2088.09万元,**县投资为2558.23万元,**县投资为1540.12万元。
五、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要满足国家及我省水利、环保标准。在技术方案和材料选择等方面要充分考虑节能的因素,确保有效节能降耗,满足国家节能要求。
六、项目所需设备采购及建设施工等招标事项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规范的公开招标等方式进行,具体按照本文件附件规定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市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申请报告》、****设计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公司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储备项目(含增补)意见》(赣电腾达配审〔2025〕106号)、《关****公司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储备项目(含增补)意见》(赣电腾达配审〔2025〕107号)、《关****公司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储备项目(含增补)意见》(赣电腾达配审〔2025〕108号)、《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储备项目(含增补)意见》(赣电腾达配审〔2025〕109号)、《关****公司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储备项目(含增补)意见》(赣电腾达配审〔2025〕110号)、《关****公司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储备项目(含增补)意见》(赣电腾达配审〔2025〕111号)、《关****公司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储备项目(含增补)意见》(赣电腾达配审〔2025〕112号)、《关****公司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储备项目(含增补)意见》(赣电腾达配审〔2025〕113号)、《关****公司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储备项目(含增补)意见》(赣电腾达配审〔2025〕114号)、《关****公司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储备项目(含增补)意见》(赣电腾达配审〔2025〕115号)、《关于****公司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储备项目(含增补)意见》(赣电腾达配审〔2025〕129号)、《关****公司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储备项目(含增补)意见》(赣电腾达配审〔2025〕131号)、《****公司2025年第一批特殊场所坚强配电网改造升级项目可研初设一体化评审意见》(赣电腾达配审〔2025〕57号),《****关于2025年第二批1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吉供供用〔2025〕37号)及**区、**区等县(市、区)出具的关于2025年第二批1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核准的初审意见。该项目不涉及用地审批。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九、请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一、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2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名称:**市2025年第二批10千伏及以下配电网工程
|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 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重要材料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其他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