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东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项目(四轮公告)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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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站垃圾清运

业务外包第四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批准实施,招标人为****,****车务段成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东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2.项目内容:**东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1个包件(详见附件1)。

三、招标范围、内容及包件划分

(一)采购方式

公开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二)评标方式

本项目采取 1 评标方式。

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综合评估法(需制定详细评审标准表)。

****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组成方式1。

1.由招标人代表和随机抽取的经济、技术评标专家组成。

2.全部由随机抽取的商务、技术评标专家组成。

3.由于特殊原因,需要指定评标专家。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范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垃圾清运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为一般纳税人并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最近一年内缴纳税金、社保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提供2022年-2024年两年内从事有关垃圾清运业务的证明;

6.具备良好的消防应急处置能力,且有消防应急处置预案;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能力)

8.具有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能力;(资质)

9.在合同履行地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提供产权或租用证明)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公司规定的相关认证资质等)

五.经营记录要求

(1****商行****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2****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址:“www.****.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3)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wenshu.****.cn”)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

(4****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关系的供应商。

六、投标(报价)人技术条件

1.清运质量:对运到**东站垃圾投放点的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必须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且同时2人作业,1人负责清运垃圾,1人负责防护。

2.人员培训:外包企业承担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依规对业务外包人员进行岗前及岗上业务安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作业。

3.车辆要求:垃圾清运车辆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车辆营运证,驾驶员应具备驾驶车辆所需证件,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投标(报价)人商务条件

(一)合同签订主体:

1.结算单位:****

2.付款方式:以转账方式付款

(二)合同或合同主要条款

1.每季度结算一次,每次结算时间为次季度初。

2.****车务段提供与业务相符的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经验收合格,按《垃圾清运工作质量验收单》开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违约责任:****车务段为甲方、投标人为乙方)

1.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无故单方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3个月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乙方应向甲方发出催款通知书,自催款通知书约定的合理支付期限届满后甲方仍未支付的,甲方应自催款通知书中约定的支付期限****银行****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乙方支付所拖欠款项的利息损失。

4.乙方擅自将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的服务费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因乙方未取得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导致本合同无效或因上述情形导致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给甲方带来的全部损失。

6.因甲****政府检查,检查涉及合同内容被定性为不达标或不合格,或乙方垃圾清运处理工作因违反《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或其他相关规定****人民政府给予处罚,由乙方承担甲方全部损失,甲方有权核减1个月垃圾清运服务费作为违约金。

7.因乙方原因造成各类事故、甲方设施设备损坏或其他财产损失等后果,乙方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仲裁费、执行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等。

8.乙方员工追索劳动权益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9.乙方员工发生自身或造成甲方、第三人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造成乙方员工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有)。以上情形致使甲方承担赔偿责任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全部损失。

10.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或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时,甲方有权不支付当月服务费并有权解除合同。

11.若乙方擅自使用农民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0%;乙方使用农民工、与农民工因工资支付发生矛盾纠纷,引发农民工到甲方、****政府部门集体讨薪事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比例为本合同总金额的30%;甲方有权将上述违约金从应付乙方的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文件要制作成标书式样“正本一份(彩印)、副本4份”,投标人资质证明资料要提供扫描件,必须与原件相符,要求字迹清晰,内容详实。

2.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0日14时30分(**时间)。标书代写

3.开标地点:**省**市**区桦树街1号**东站客运车间会议室。标书代写

4.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九、报名时间及方式

1.时间:2025年11月14日17时至2025年11月19日17时。

2.方式:邮箱报名方式,邮箱号为****@qq.com

3.上传材料:(1)法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2)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3)信用证明;(4)联系方式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组织机构:****

详细地址:**省**市**区桦树街1****车务段

项目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138****0743

附件1:

****车务段**东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采购附表

业务外包名称

包件号

服务类型

服务期限及实施地点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东站垃圾清运业务外包

A01

区域:**东站

周期:2025年12月1日

2026年11月30日

****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一般纳税人,取得符合规范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城市垃圾清运业务;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为一般纳税人并能开具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提供2022年-2024年两年内从事有关垃圾清运业务的证明;

6.具备良好的消防应急处置能力,且有消防应急处置预案;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具有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等能力;

9.在合同履行地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

10.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附件: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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