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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收费工作服装采购项目FZCG2025-01标段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2025年度收费工作服装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发包人为****、**成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本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由****作为比选人(以下简称“比选人”),对本项目进行比选。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于2025年3月12日正式揭牌成立,负责成雅高速、成乐高速、天邛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输出管理、承接其他公路管理等工作。
(1)成雅高速公路:全长144.205公里,建有**、**北、**南、**东、**南、**、**东、**、石象湖、成佳、**、**、金鸡关、**北、西康大桥15个收费站。
(2)成乐高速公路:全长86.4公里,建有青龙、**、**、**北、**、**、**、**、**北(辜李坝)、**东、杨湾、籍黄、梨花、**主线、机场匝道、牧华路、正公路共计17个收费站。
(3)天邛高速公路:全长42.123公里,建有**,羊安,固驿,宝林,**南共计5个收费站。
2.2 项目名称:****2025年度收费工作服装采购项目
2.3 供货地点:****管辖的成雅高速、****收费站(合同另行约定的从其约定)。
2.4 采购内容:本次比选范围为****管辖的成雅高速、成乐高速收费人员、稽查人员、机电人员等人员的服装订制采购。比选文件中采购清单为2025年度暂估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的采购通知为准执行。
2.4质量要求:服装质量达到《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18401-2010)要求。面料参数基本要求详见“委托人要求”。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 FZCG2025-01 一个标段。
2.6供货期限:
(1)量体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完成人员量体工作;
(2)供货期:自量体工作完成后50日内全部成衣交货;
(3)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质保期不少于12个月。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条件: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国内生产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具有服装销售或生产经营资格,比选申请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授权证明。
(2)具备售后服务的能力,需具备专门的售后服务场所,提供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证明加盖公章。
注:同一品牌的生产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比选申请,否则仅保留生产制造商的申请资格,否决代理商的申请资格。
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授权代理商的比选申请,同一品牌出现多家授权代理商的,否决该品牌所有授权代理商的申请资格。
3.1.2 业绩要求
近3年(2022年7月1日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个工作服装供货业绩。
注:以上项目含已完成或正在供货项目,可以是独立的合同,也可包含在其他合同内。
3.1.3 信誉要求((1)~(2)项以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比选人核查的相应网站比选申请人信息内容为准,(3)项以比选申请人比选文件中提交的承诺函为准):标书代写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s://zxgk.****.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3)在 2022年 7 月 1 日至本项目比选申请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行贿犯罪的(包括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等),不得参加比选申请。
注: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否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是否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均以比选人在上述网站核查的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比选申请人信息内容为准。标书代写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3.3 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比选申请。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5年 11 月 15 日00时00分至2025年 11 月 24 日00时00分(**时间),****集团****公司集中比选釆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釆平台”)(http://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比选申请并下载比选文件。电子标服务
5.2 比选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对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比选申请人需备注:
****2025年度收费工作服装采购项目比选文件费 (可简写) 。
比选文件售价为 500 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3 比选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比选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比选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比选文件费子账号,若比选申请人未严格按照前述方式正确转账导致购买比选文件失败的,后果自负,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5.4 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在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同时发布,比选申请人自行查阅和下载。
5.5 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下载过程中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比选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己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无需向比选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比选申请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比选文件、样衣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 踏勘现场及预备会:
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预备会议。比选申请人需自行安排进行现场踏勘,并自行承担考察费用及安全责任。
6.2 比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 11 月 25 日09时00分(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
6.3 样衣应在2025年 11 月 25 日08:30~09时00分提交给比选人,截止时间同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提交地点:**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集团****中心开标室(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高峰期车辆、电梯拥挤情况及各种不确定因素,自行调查送交路线并在截止时间前送交样衣)。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主要货物的样衣,每样主要产品只提供一件样衣,并提供的样衣显眼位置用标签标明“比选申请人名称”“服装编号”、“服装品类”。样衣的退还:中选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比选申请人服装样衣需全部留样封存至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三日内退还,中选候选人服装样衣需全部留样封存至与中选人签订书面合同后三日内退还,中选人服装样衣需全部留样封存至全部成衣按样衣交货验收止退还。退换时比选申请人需持单位介绍信领取样衣。
6.3 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比选文件和“蜀道集采平台”的要求制作、上传比选申请文件,以保证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和保密性,迟到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6.4 比选人定于2025年 11 月 25 日09时00分于**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40****集团****中心开标室进行开标,比选申请人通过“蜀道集采平台”进行远程在线开标。
电子比选申请文件解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比选申请人持比选申请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比选申请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比选申请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其比选申请无效。
比选申请文件逾期未完成上传、未按规定加密上传或未按相应比选申请标段对应上传的,“蜀道集采平台”将拒收相应比选申请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上同时发布。
8.比选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8.1 评标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将评标结果在中国招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网站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8.2 异议、投诉处理
8.2.1 异议处理
(1)比选申请人对比选文件的异议以及比选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比选申请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比选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比选申请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比选申请人提出异议以及比选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8.2.2 投诉处理
比选申请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比选申请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在有异议程序的事项中,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不得进行投诉。
9.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地 址:**省**市**区益新大道2号
电 话:028-****4575
邮 编:610000
联 系 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区**祠横街1号1号楼4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易先生
电 话:028-****7394
10. 其他
数字认证、比选申请人注册和比选申请****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平台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8148-188
比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