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驻潜环评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环评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从业行为,提高我市环评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促进环境影响评价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部令【2019】第9号)及配套文件的要求,对我市2025年开展环评业务的中介机构环评报告质量进行了考评。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方式
采取专家评审打分结果结合日常审核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等次确定为:得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优秀,70-79分(含70分)为良好,60-69分(含60分)为合格,低于60分为不合格。考核为不合格的环评机构将实行限期整改。
二、考核结果
根据环评报告专家评审会打分汇总统计,确定了14家环评机构考核得分和等次。具体考核打分情况见附表。
结合专家评审结果及日常管理情况,环评报告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一)编制或修改时间过长。部分中介机构编制环评报告时,缺乏服务意识,未与建设单位及时沟通,导致基础材料缺失、存在问题未能及时解决等情况,最终导致编制及修改进度缓慢,影响建设单位项目报批进度。
(二)环评质量存在质量问题。部分环评报告存在区域污染源及周边敏感点调查不详实、现有项目分析不到位、相关政策准入条款分析缺失、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不符合要求、环境影响要素内容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或错误、报告前后数据不一致、“三本账”分析错误或缺失、环境保护措施合理性及可达性分析不到位或选取的环境保护措施不符合相关规定、申报材料缺少必要附图附件等问题。
三、整改有关要求
一是以本次考核存在的问题为导向,认真开展自查,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断加强机构能力建设,强化内部审核机制,坚持服务质量与效率并重,把握从业底线。环评机构人员要进一步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加强学习,严谨认真,遵守职业行为准则,为建设单位提供更专业、高效的服务。
二是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环评工作质量。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加强培训,强化项目编制主持人(环评工程师)的责任心,提升从业人员的技术水平。完善环评质量审核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细化环评文件质量控制程序。特别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提高本单位业务水**环评报告质量,进而提升我市环境影响评价市场服务水平。
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督管理,严格环评报告送审稿审查,对编制质量差或相关附件材料不完善的环评文件一律退回,一年内退回次数达2次的将予以通报。对企业反映的环评报告编制、修改时间过长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