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供应商:
1、经初步市场调研,我单位拟采购一套进口水质保护设备,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进口产品审核工作的通知》(闽财购〔2021〕6****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现将我单位拟采购进口水质保护设备意向需求进行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2、各潜在供应商如认为有国内产品可以满足的,请供应商提交说明函件【函件内容必须列明产品的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联系人、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还应针对公示的采购需求技术指标逐条说明拟供产品是否满足,针对有带符号条款如满足的应提供明确的证明材料(如产品彩页、检测报告、技术白皮书、产品说明书等)】,除说明函件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上述材料请于公示截止时间前提交至**市**区海星街100号**大厦B幢1208室(材料接收人:小康136****2305)。
3、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21日17:30时止(**时间)。
4、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省**市**区北峰丰惠路189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595-****7470
****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