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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局关于**市高桥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批复
****政府:
《****政府关于申请审批**市高桥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的函》(高府函〔2025〕104 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编制的**市高桥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8-440881-17-01-903955)初步设计概算。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为:
(一)**11544.94平方米绿美小公园;
(二)升级改造8949.49****体育场;
(三)**606.71****商铺;
(四)升级改造2741.27****小学体育场及171.6****教研室;
(五)**62.1平方米公厕;
(六)居委旁空地**1062.7****停车场;
****超市旁空地及摆摊点场地硬化2157.29平方米;
(八)升级改造1561.09平方米会客厅及舞台;
(九)建设8633.21平方米美丽河道;
(十)228国道(高速出入口至圩镇段)沿线风貌提升;
****水厂微涡絮凝斜板沉淀池等;
(十二)文化楼旁空地**176****商铺;
(十三)升级改造1842.61平方米旧垃圾转运站及周边环境;
(十四)对228国道圩镇段进行三线整治;
(十五)对228国道进行六乱整治;
(十六)在镇主干道及村接镇干道等重点位置安装摄像头,****政府会议室安装用于接收监控画面的设备。
三、项目概算总投资3976.73万元(见附表),其中工程费用337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08.46万元,预备费用189.37万元。
四、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上级典型镇培育专项资金及高桥镇自筹解决。
请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和标准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投资控制。
附件:**市高桥镇典型镇培育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核定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