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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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 : **** 企业信息
招标编号 : ****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 : 2025-11-15 12:00 标书代写
**县2025年秋冬季生态水产品销售(龙感湖区域花鲢、白鲢)竞价公告
发布时间 : 2025-11-10
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甲方”)委托****(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就**县2025年秋冬季龙感湖区域花鲢、白鲢生态水产品销售项目组织现场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竞价标的
本次竞价设2个独立标的,标的规格均为3斤以上花鲢、白鲢:
1.第一包:**县2025年秋冬季生态水产品(龙感湖区域花鲢、白鲢),数量200万斤;
2.第二包:龙感湖区域第一网剩余花鲢、白鲢,数量约300万斤(最终以实际捕捞称重为准)。
二、销售周期
1.第一包销售周期为13个日历天,预计2025年11月18日-2025年11月30日,具体起止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2.第二包销售周期为18个日历天,预计2025年12月1日-2025年12月18日,具体起止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意向竞价人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明确包含水产品销售相关内容;
2.信誉状况良好: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平台、****总局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查询平台核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合格竞价人条件。
四、竞价保证金
1.缴纳金额:第一包须缴纳20万元,第二包须缴纳30万元;
2.缴纳方式:仅限电汇、网银转账(不接受现金、转账支票等其他方式),转账时须注明“项目编号+标的包号+竞价保证金”;
3.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5日12:00前(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视为未缴纳); 标书代写
4.收款账户:
(1)账户名称:****
(2****银行:****公司**支行
(3)账 号:225********1000002
5.保证金退还:
(1)未竞得人:竞价结果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凭保证金退还申请报告及相关凭证,甲方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竞得人:竞价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完成且无违约情形的,凭退还申请报告在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五、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5日12:00前(线上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线下报名以材料递交时间为准);
2.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将报名材料扫描件发送至QQ邮箱****@qq.com,邮件主题注明“项目编号+标的包号+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2)线下报名:前往**县东北**兹元大厦提交纸质材料;
3.报名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一致”):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报名时提供);
(4)竞价保证金转账凭证(需清晰显示付款方、收款方、金额、转账时间,无隐形账号);
4.资格审核:代理机构在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格审核,审核结果通过报名邮箱或现场告知。未按时递交材料、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不得参与竞价。
六、竞价时间及地点
1.竞价时间:2025年11月15日下午15:00(逾期到场视为自动放弃竞价资格);
2.竞价地点:******公司3楼西会议室;
3.竞价规则:采用现场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原则,竞价起始价、加价幅度将在竞价会前现场公布,具体流程由代理机构现场告知。
七、成交确认及款项支付
1.竞得人确定后,应现场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署的,视为违约,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2.招标代理费:竞得人需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1日内,向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1万元;
3.货款支付:实行“日清日结”,竞得人须在当日结清商品鱼销售价款,具体结算方式按《特别事项须知》(附件)执行。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竞价标的物以实际现状为准,意向竞价人应在报名前自行实地查验,缴纳保证金即视为认可标的现状,不得再以品质、数量等为由拒绝履约;
2.《特别事项须知》作为本公告附件,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意向竞价人需仔细阅读并遵守;
3.竞价结果将在法定平台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九、联系方式
1.甲方:****
地址:**县东北**兹元大厦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139****6657
2.代理机构:****
地址:**县东北**兹元大厦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173****3339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甲方和代理机构共同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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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1月10日
**县2025年秋冬季生态水产品销售(龙感湖区域花鲢、白鲢)的澄清
发布时间 : 2025-11-14
致各潜在承销商:
现就本次竞价公告**竞价规则“采用现场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原则,竞价起始价、加价幅度将在竞价会前现场公布,具体流程由代理机构现场告知”作如下澄清调整,调整后规则为:
采用现场公开竞价、价高者得原则。开标前公示竞价起始价密封函(密封状态保存),各承销商现场单独报价且报价保留两位小数;所有承销商报价完成后,现场拆封并宣读竞价起始价。报价结束后公布最高报价,若最高报价低于竞价起始价,本场竞价无效;若最高报价高于或等于竞价起始价,该最高报价单位为成交承销商。具体流程由代理机构现场告知。
本澄清函与原竞价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原规则与本澄清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函为准。特此澄清!
澄清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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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日期: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