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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 1 | **** | ****0402MAC1F4A14Q | **市**区和电路6号4幢401室、501室、601室 | 91.2(均分制) | 67% |
| 服务类 |
| 名称:****中央食堂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为给****职工、病员及家属提供优质、高效的餐饮服务,保障食品安全,现对中央食堂服务进行采购,****医院食材中标单位负责配送至中央食堂服务中标单位,由医院食材中标单位、中央食****医院三方验收食材品名、数量、检验检疫证件、感观性状后,中央食堂服务中标****医院各楼层的指定位置。 服务时间:本次服务期限为1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将根据投标人服务质量、履约情况等综合评估后由采购人决定合同是否有效。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及验收规范。 |
代理服务费按项目预算金额的0.8%收取。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为24000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北路25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67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中路8****中心A座11楼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519-****33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0519-****3339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